东国资任〔2009〕6号
任 免 通 知
国资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李宗范同志任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桦同志继续担任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
贺征同志任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长;
孙志家同志任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为总经理人选;
张玉玲同志任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为总经理人选;
邹宜凡同志任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为总经理人选;
郭栓林同志任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石春玲同志任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高照同志任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副董事长;季东燃个人资料
王海凤同志继续担任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
何大伟同志继续担任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
吕秀余同志任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
同意赵书新、任文佐、王增祯、李坤生、陈鸿图同志为北京东方奥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同意杨安龄、冯炜、毕宏吉、周英同志为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人选,黄向明同志为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总会计师人选;
同意魏庆麟、王志强同志继续为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副总经理;
建议杨静森同志为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人选;
建议高平生同志为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免去高秀云同志北京奥士凯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职务(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郭栓林同志北京奥士凯资产经营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赵书新同志北京奥士凯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杨静森同志北京天元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免去孙志家同志北京天元资产经营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免去石春玲同志北京天元资产经营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任文佐同志北京天元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王增祯、李坤生同志北京天元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贺征同志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免去刘岳钧同志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孟岳松同志北京东方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宗范同志北京新北方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免去张玉玲同志北京新北方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免去高照同志北京雍和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免去杨安龄同志北京雍和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何大伟同志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桦、蒋政军同志北京东方信达资产经营总公司董事职务;
建议高平生同志不再担任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手续。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企业 任免 通知
抄报: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人事局党组。  东城区国资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