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微型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借鉴
摘 要:中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30余年来,不断深化以农村信用社改制为标志的农村金融改革,大力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鼓励发展面向“三农”的中小银行,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微型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此背景下,借鉴国外发展微型金融机构的经验,总结国内典型发展模式,对于提高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微型金融机构;发展模式;借鉴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5.2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5-55-02
一、引言农业银行小额贷款
20世纪70年代以来,微型金融作为一种为农村低收入阶层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和扶贫的创新模式而兴起,它是一个比小额信贷范围更加宽泛的概念,是小额信贷金融深化和持续化的结果(张伟,2010)。它被认为是改变贫困体在金融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削减贫困的金融机制和制度
创新,在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东欧转型国家以及加拿大甚至美国等发达国家都迅速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一种全球性的运动。
二、国外发展经验借鉴
结合我国农村微型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本文以墨西哥康帕图银行(compartamos banco)、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bancosol)和美国联邦企业署(sba)为例,三者均是经过30年左右的发展,在不偏离小额贷款领域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对我国微型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墨西哥康帕图银行
康帕图银行(compartamos banco)是墨西哥为了帮助边远的农村和社区中的家庭微型企业于1990年成立的乡村银行试点项目,并于1995年实现收支平衡。2000年,康帕图银行成功转制为受管制金融机构(sofol),标志着康帕图正式由非政府组织转为金融公司,可以提供流动资金、抵押贷款及其他类型的贷款,还可以获得商业性融资,这对于康帕图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06年,康帕图获批改制为商业银行,开始吸收存款并提供
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产品;2007年,在美国和墨西哥成功上市,筹资约4亿美元。2010年利息收入达604.8亿美元,净利润188.3亿美元。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康帕图银行实现了由非政府组织向正规金融组织的商业化转型之路,并能持续性地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康帕图银行的成功主要取决于三大要素:一是准确的市场定位。据墨西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墨西哥现有失业人口、自由职业者等非正式就业人口约1340万,占就业总人口的28.7%,康帕图银行将市场定位于这些非正式就业人员,并以妇女为主,主要为她们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二是较为完善的借贷机制。康帕图银行主要采取团体贷款和整贷零还,循序渐进的借贷款机制。团体贷款主要是通过采取连带责任、停贷威胁、横向监督和社会制裁等方式将团体成员紧密联系起来,使团体成员利益相关、相互依赖并相互督促,形成一种社会担保抵押;同时,康帕图银行对客户采取整贷零还,循序渐进的借贷还款机制:即对借款人的放贷额度随着其累积的信誉增长而增加,还款则采取分期方式,派专门人员跟踪每笔贷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贷款的偿还率。三是优秀的产品设计。康帕图银行的小额贷款产品主要有妇女贷款,个人业务贷款和房屋改善贷款。其中,以妇女小额贷款为主,只有当客户完成1—2轮的妇女贷款后,才具有申请其他额外贷款产品的资格。银行还为每一位申请妇女贷款的客户及其家庭提供一份免费的人寿保险产品,此项业务获得广大客户的青睐。
(二)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
玻利维亚团结互助银行(bancosol)作为世界上第一家专门为微型企业服务的商业银行,是制度主义微型金融的代表,同时也是非政府组织微型金融商业化运作的典型代表。其前身是美国非政府组织行动国际和玻利维亚的一些商业领袖于1986年创办的非营利性组织——促进和发展微型企业,旨在为微型企业提供贷款,缓解玻利维亚微型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其小额贷款业务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特点:
1、实行比较灵活的团体贷款和个人贷款制度,贷款期限一般为4至12个月,平均贷款额度为800美元左右,团体贷款小组成员3至7名不等,还款期限一般为每周还款或每月还款。
2、具有高度的商业化经营理念,以盈利和可持续发展为银行发展的首要目标。其面向的客户主要是城市地区的微型企业和小企业主,典型的客户是“穷人中的富人”或者是“位于贫困线以上”的非贫困人口。实行47.5%至50.5%的商业利率,以求在不依赖补贴的情况下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
3、具有相对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由国家银行监管部监管,但是被批准可以采取十分
简单的贷款手续,且贷款保证制度比较宽松。
(三)美国联邦小企业署
美国联邦小企业署(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是美国政府为了帮助二战后500多万退伍军人解决就业困难,依照《小企业法》于1953设立的,主要为各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法律及其他业务咨询培训等服务,旨在保护小企业的利益。经过将近60年的发展,现已拥有超过850亿美元的贷款业务,成为美国2700万家小企业最大的金融支柱。其具体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商业融资方面。美国联邦小企业署为小企业提供多种贷款资金,包括担保贷款、组合贷款、小额贷款、创业引导资金和赈灾贷款。其中,获得担保贷款的小企业一旦发生坏账,sba将为其支付在担保范围内所承担的赔偿金额,一般而言,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200万美元,担保率为50%,15万美元以下的担保率最高为85%。
2、企业经营管理方面。sba为小企业提供包括员工继续教育、技术支持及培训等多种服务,通过为创业中的小企业或是持有科研成果的科技人员提供一系列的技术服务支持,不断推动创新技术的开发利用及成果化。
3、政府采购方面。根据《小企业法》,联邦政府必须给予小企业采购合同中的23%份额,sba通过“搁置购买”、“拆散购买”等措施确保小企业在采购计划中获得其应有的合理份额。根据sba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2008年度,其为美国小企业获得的联邦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分别为777亿、833亿及933亿美元。
4、政策支持方面。sba设立的政策倡导办公室负责评估美国法律法规对小企业的负面影响,并对小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大量的研究,可以说是小企业的代言人。
三、国内微型金融发展经验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内各地微型金融的发展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发展特点,涌现出不少成功的典范。
一是政企银模式。为了破解金融危机的影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少地区采取了“政企银”的发展模式,即由政府注资、企业入股、股东联保、机构放贷。2009年,河南虞城率先采取了此种发展模式,该模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政府扶持和企业互助效应明显。首先,由政府注资成立担保公司,有助于获得较高的金融机构认同程度,银企合作意愿较强;其次,
企业入股,有利于担保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商业化经营;再次,贷款企业均是公司股东,可以有效督促企业审慎使用信贷资金,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最后,在企业融资过程,担保公司承担着资金再分配的作用,可以强化企业之间的互助联保意识,有助于实现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