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2.12
∙【文 号】文市函[2011]2260号
∙【施行日期】2011.1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陈坤给苏大强应援 (文市函〔2011〕226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86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24日到北京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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