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出警慢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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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祝您健康·文摘版》2015年第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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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首次通报行政机关不作为典型案例,治理为官不为现象。
        据通报,200633日凌晨3时许,刘伟洲遭遇抢劫受伤,多名路人先后于402分、413分、420分、424分拨打“110”电话报警。但直到623分,“110”值班接警人员才电话指令桥南派出所出警。此时,刘伟洲已因失血过多死亡。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于2007323日做出刑事判决,认定麦积分局“110”值班民警高某犯玩忽职守罪。杀害刘伟洲的凶手最终被执行死刑,但其无财产可供赔偿。刘伟洲家属以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一次性支付賠偿金20万元。
男星台上猝死5分钟无人管        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李广宇表示:本案中,被害人刘伟洲的不幸死亡系因他人犯罪所导
致,但公安机关也存在违法拖延出警、未及时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