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吊销未办理和已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告
公司吊销未注销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5.06.1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拟吊销未办理和已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告
  根据2014年11月3日我厅公示的关于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失效的建筑业企业名单,以及2015年4月27日再次公告未办理和已失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名单,经责令限期整改,四川长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678家建筑业企业逾期仍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也未提出合理申诉。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7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8号)的规定,并按照全国“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精神,我厅拟决定对四川长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678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或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证书予以吊销。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四十二条之规定,四川长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678家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本机关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附件:拟吊销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