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土地城建
【发文案号】[2021]KFQ第02-039号
【处罚日期】2021.10.18
【处罚机关】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类型】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机关】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莱西市
【处罚对象】公司吊销未注销陈延超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8 15:02:36
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1]KFQ第02-039号 | [2021]KFQ第02-039号 | [2021]KFQ第02-039号 | ||
案件名称 | 关于陈延超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
当事人 | 陈延超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莱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18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1年10月18日陈延超在莱西市扬州路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 2021年10月18日陈延超在莱西市扬州路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 2021年10月18日陈延超在莱西市扬州路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00元 | 100元 | 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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