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范文精选3篇(全文) 想提取公积金分担房租,却被繁杂的申请程序“拒之门外”。现在,这种尴尬的局面终于得到改变:公积金提取政策“松绑”,市民租住商品房无须再提供租房合同和房租费发票,只需证明在本市无房,便可申请提取本人公积金。
交钱容易取钱难”,这是近年来公积金缴存者的共同感受。手续繁、到账晚、限制多......一边是巨量公积金使用效率低下,一边则是大量有意使用的缴存者“望而兴叹”。不过,近日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公布通知称,即日起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不少XX友直呼:“公积金终于不用继续‘沉睡’了!”
凭无房证明便可提取公积金
“工作几年下来,我的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已超过6万元,但由于没有买房的打算,至今一分钱都没提取过。”就职于某公关公司的宁女士告诉记者,虽然过去租房也可提取公积金,但手续繁琐,关键还需要缴纳5%的税费,还不如直接放在账户里。
据了解,此前,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但如果要开具发票,就需要按照5%的标准缴纳支付房屋出租的税费。也就是说,每月3000元的房租就要缴纳150元的税费,虽然政策明确规定此税费应由房东缴纳,但很少有房东情愿为了房客提取公积金而多掏这部分钱。
而根据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最新公布的通知,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无自有住房、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职工租住商品房,则分为两种情况:仅需提供无房产证明,而不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每人每月可提取不超1500元的金额;除了无房证明,还提供了租房合同和实际租房支出发票,经过审核无误,就可按照现行规定,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本人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
凭借无房证明便可提取公积金,那么无房证明应该怎样办理?据了解,公积金中心已经与市住建委进行沟通,实现了联XX实时查询职工的住房信息。职工申请提取时,只需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授权公积金治理中心查询本人的住房信息。联XX查询结果确属无房的,当时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提取资金何时发放?
关于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发放,《通知》中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一年继续提取的,职工需重新申请提取。
提到为何将租住商品房提取限额定为1500元,公积金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每个人1500元的限额是根据本市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以及缴存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设定的。如果夫妻二人都是公积金缴存职工,则一户家庭每月可支取限额将达到3000元。按一个季度计算,提取总额可达到9000
元。”另外,部分申请者比较担忧,租房提取了公积金,是否会影响以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租房提取公积金和公积金贷款没有关联。
Tips:提取公积金交房租要交的材
租住公租房
1.《提取申请书》
2.房屋租赁合同
3.支付房租的发票或收据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如果配偶申请,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租住商品房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治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治理。
第三条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治理,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下设的治理部和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承办。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融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托付市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
第二章住房消费提取
第五条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一)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的;
(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三)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第六条职工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以下统称“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筑、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建修房的费用。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第七条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修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筑、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建修房的首付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
济适用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建修房,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托付市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在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后,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并划入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
职工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职工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分别购建修房,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均不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公积金贷款逾期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不能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