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2.08
【字 号】沪交协[2012]55号
【施行日期】2012.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意见
(沪交协〔2012〕55号)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各有关区县交通港航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3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09~2020)》(发改地区〔2010〕124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9〕33号)、《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十二五”规划》(沪府发〔2011〕4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沪府发〔2011〕68号),以及我局与苏、浙二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长江三角洲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巩固和提升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成效,进一步推进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区域合作和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重要意义。长三角地区地缘相近,人文相通,经济相融。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是适应和服务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国家战略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实现交通运输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有利于构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综合运输体系和统一开放的运输市场体系,更好地提升上海“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水平;有利于在推进区域合作的同时,学习借鉴苏、浙二省及其所属主要城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更好地促进上海交通港航事业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国家对长三角地区的战略定位,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以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一体化为目标,不断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业运营、信息化、执法稽查、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等重点领域的合作,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把长三角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贡献。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合作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化合作内涵,落实合作措施,加强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实现合作共赢。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从区位条件、行业特点等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改革创新,大胆实践,务求实效。三是坚持整体统筹,有序推进。加强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先易后难,扎实、稳步、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区域合作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
  主动加强与苏、浙二省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领域的协调和衔接,努力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规模适当、标准趋同、衔接一体。结合长三角省际毗邻地区特殊客运需求,统筹规划相应功能的客运站。通过新建崇明客运站、松江南站客运站,迁建金山客运站、奉贤浦江客运站,撤并松江站、南桥客运站,不断优化面向长三角地区的省际客运枢纽布局。积极参与和推进长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深化并实施《上海道路运输货运枢纽总体规划(2011~2020)》,完善道路货运场站布局,推进建设覆盖长三角主要枢纽城市的甩挂运输场站体系。推进《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建设规划(2011~2015)》落地,积极打造标准统一、贯通一体的内河航道网,优化完善长三角内河集疏运体系。着力加强三地航道建
设进度的衔接,重点协调推进杭申线、平申线、长湖申线、苏申内港线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和整治。加快推进外高桥和芦潮港等重点内河港区建设,有序建设蕴东、三墩和漕泾等内河港区,并实现内外港区对接。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运营领域的合作
  推进行业管理基础制度一体化建设,优化调整三地运力结构和运输网络,努力打造一体化的水陆、客货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三地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等研究制定和出台发布前的沟通、通报制度。加快覆盖长三角地区的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主动对接苏、浙两地,做好新建干线路网的客运配套工作;合理整合三地省际客运班线资源,推进公司化改造;加强和完善三地省际旅游包车管理,完善长三角道路旅游客运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长三角道路客运品牌班线”的服务标准、评价指标和评比程序,逐步拓展品牌班线的覆盖范围。总结试点经验,适时、适地拓展开通毗邻地区公交班线,更好地满足毗邻地区跨省出行的需求。培育和发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的道路货运物流重点企业,积极推进城际小件快运快递体系和配送体系建设,全面推动长三角地区道路货运物流网络化、高效化发展。协调推进长三角地区道路集装箱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继续与苏、浙二省共同开展
甩挂运输的试点和推广工作,鼓励发展“精品”甩挂运输线路。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汽车租赁网络,鼓励发展异地租还车业务。鼓励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异地连锁经营,加快建立覆盖长三角地区的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推动建立内河集装箱运输合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长三角内河水运市场一体化,重点培育和发展上海至嘉兴、无锡、苏州、宜兴等地的内河集装箱运输,进一步推动“水水中转”。推进水上旅游客运资源整合,积极开通毗邻地区水上客运线路。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动长三角内河运输船型标准化。积极参与长三角十六城市港口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会同港口企业集团,推动长三角地区港口联合联动发展。
  (三)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领域的合作长三角地区包括哪些城市
  以统一技术标准为突破口,积极打造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互联共享的信息网络。结合苏、浙二省正在推进的省域联网售票工作,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完善道路客运联网售票体系,研究异地联网售票试点方案,并适时在长三角范围内全面推开。积极参与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卡“一卡通”。研究推进长三角货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RFID卡“一卡通”工程。积极推动三地机动车快修救援信息化平台的联网。支持建立服务三地交通出行的电台广播网,为在长三角地区出行提供更为周到、及时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做好“96520”与“12
319”的衔接,提升长三角道路运输运政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危险品运输(道路、水路)监管信息的共享。研究采用射频技术对信用船户实施不停船收费,并实现与苏、浙二省的联网和对接。积极推进杭申线、长湖申线等内河高等级航道综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着力推进内河港口、航道、运政、海事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牵头推进实施长三角航道网智能航运信息服务(船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长三角水运信息一体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