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荣猥亵案(江公(城北)行罚决字[2021]0127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江公(城北)行罚决字[2021]0127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40000 
【处罚日期】2021.08.3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浙江省江山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假宋仲基遭围堵【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衢州市 
【处罚对象】郑小荣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07:59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7日14时25分许,郑小荣在在江山市大润发对面农商银行门口看到面前有三个女孩并排向其走来,为满足自身性欲,郑小荣在经过受害人边上时,伸出右手朝受害人的右侧乳房隔着衣服摸了一下。郑小荣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属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郑小荣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由江山市公安局送江山市拘留所执行。(执行期限从2021年8月31日至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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