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赌博案(杭拱公(朝)行罚决字[2022]0050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拱公(朝)行罚决字[2022]0050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
【处罚日期】2022.02.2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拱墅区
【处罚对象】周杰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9:57
处罚名称 | 周杰赌博案 |
假宋仲基遭围堵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拱公(朝)行罚决字[2022]00502号 |
被处罚对象 | 周杰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16日晚,周杰伙同夏某某、吴某某、潘某某、王某某、周某某等人在杭州市拱墅区朝晖***某室内使用扑克牌以玩“十三道”的方式进行赌博。周杰单次赌博输赢额二十元以上,属赌资较大。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杰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2-23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朝晖路派出所 |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