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志刚赌博案(嘉秀洲公(王)行罚决字[2021]0086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嘉秀洲公(王)行罚决字[2021]00861号
【处罚日期】2021.06.2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秀洲区
【处罚对象】邓志刚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11:4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6月27日22时许,邓志刚与他人在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蚂桥集镇希望路某物流办公室内,使用纸质扑克牌以牛牛的方式进行赌博。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时查获邓志刚的赌资人民币八千元。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无主款两千九百元及纸质扑克牌一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邓志刚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八千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嘉兴市秀洲区拘留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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