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丁殴打他人案(嘉经开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038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嘉经开公(城南)行罚决字[2021]00389号
【处罚日期】2021.06.1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贾乃亮自曝打李小璐市级
【执法地域】嘉兴市
【处罚对象】梁丁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13:48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6月15日上午,梁丁在嘉兴市海拉灯具有限公司内采用“打耳光”的方式殴打被侵害人申某,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梁丁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款人通过扫《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上的二维码缴纳或凭本决定书及《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非税收入缴款单》到嘉兴市交通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嘉兴市秀洲区拘留所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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