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丹丹
【摘 要】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方式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也是仅次于银行贷款和上市发行的重要融资渠道.近年来,我国已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交易市场.就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新募基金数量不断攀升,但募资仍较困难,投资规模扩大、投资领域多元,但投资回报率显著下降.尽管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建设具有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组织模式不合理、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投融资难度加大、退出渠道不畅、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等问题.要进一步促进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应该完善法律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扩大融资来源、拓宽退出渠道,坚持市场化运行和政府差异性监管相结合,培养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加强国际间战略合作.
【期刊名称】《绿财会》
【年(卷),期】2016(000)011
【总页数】6页(P41-46)
【关键词】私募股权投资;产权市场;融资渠道
【作 者】袁丹丹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830
私募股权(Private Equity)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其所具有的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创新能力对美国在危机之后的经济复苏意义重大。随着越来越多诸如蒙牛乳业、盛大网络、百丽国际等引入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成功上市,加之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本市场的初步建设,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和青睐。
私募股权投资属于上市公司非公开股权交易,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也可以理解为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并在交易实施过程中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如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作为先进的
投资模式,是金融创新和产业创新的结果,其运作方式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了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发现和价值增值,因而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认可。相应政策法规的出台也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如在2012年3月份召开的“两会”中,“鼓励民营资本、扶持中小企业”,“IPO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的重点议题,而这些议题和私募股权投资的投资方向和退出渠道紧密关联。又如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已在 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规范运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尽管中国的私募股权已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制度不配套、市场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中国的私募股权不适应产业创新的需要,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很有必要针对私募股权现存的一些问题探索一条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私募股权发展道路。
全球资本流动主要通过国际证券市场、企业直接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三种方式进行。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存在数千家私募股权投资集团,其中黑石(Blackstone)、凯雷(Carlyle)、KKR、德州太平洋集团(Texas Pacific Group)、新桥投资等公司的规模最大。从世界范围看,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历程,而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只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过程。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逐步发展壮大。1992年,第一个进驻我国市场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IDG技术创
业投资公司成立。2004年6月,著名的美国新桥资本以12.53亿元人民币从深圳市政府手中收购深圳发展银行17.89%的控股股权,中国出现了第一家国际资本控股的商业银行。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特批的中国首支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在天津发起设立。2008年6月11日,鼎晖和弘毅人民币基金分别在天津正式宣告成立。目前,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中国市场全面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亚洲最为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交易市场之一。
(一)基金筹资数量攀升,单笔筹资金额较少
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的数量来看,2013年全年新募基金数量最高,共有369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募集,同比增长57.0%,到2014年有所下降。从完成募集的金额来看,2008年达到最大为611.54亿美元,以后期间募集金额急剧下降。2012和2013年的基金募集数量相比以前有所上升,但募集金额却不升反降,由此说明单笔基金的募集金额较少。整体来看,成立的基金数量和募集资金都在快速增长,但从单支基金募资规模来看,2013和2014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募资较为困难。随着私募股权投资理念在中国的不断深入,私募股权投资作为一种新型投资工具被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采纳。从筹资角度分析,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本呈现“新募基金数量攀升,但募资仍较困难”的态势,单个基金的筹资情况不容乐观。
(二)投资规模扩大,涉及领域多元,投资回报率下滑
衡量私募股权投资业绩可以从投资的规模、投资涉及的行业领域以及投资的回报率三个角度来进行。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面呈现出投资规模扩大、投资领域多元、投资回报率下降的特征。
1.投资规模扩大。我国私募股权投资总量在2012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66%,2013 年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投资活动较 2012 年略有放缓, 投资金额为197.85 亿美元,但在2014年又有所回升。由于中国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相应的政策扶持,出现了一大批优秀企业,产生了利用资本市场继续做大做强的内在需求,因此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活跃度大幅回升。
2.投资领域多元。2012 年私募股权投资涉及 24 个行业,且各个行业投资活跃程度均呈显著增长态势。2013 年的投资交易共涉及 23 个一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私募股权交易次数最多,共发生 80笔交易,其中互联网行业、房地产投资和能源及矿产行业的交易金额最大。2014年也呈现出类似的分布情况,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所投行业分布在23个一级行业中,其中房地产行业为最热门行业,共计发生投资交易105起。私募股权投资的行业领域呈多元化分
布特征,从目前的投资领域分布情况来看,投资偏向传统成熟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比例较低。私募股权投资呈现出的行业领域多元化发展模式,不仅有助于分散投资风险,而且为私募股权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3.投资回报率较低。私募股权投资通过IPO方式退出的回报率较低。2013年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IPO退出被投资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方式仅获得了5.13 倍的平均账面投资回报,与2013 年同期境内外 7.78 倍的平均账面投资回报相比,私募股权机构通过 IPO 退出所获得的投资回报倍数较小。在证监会的新政作用下,二级市场估值逐步向理性回归,新股IPO价格大幅下降,境内IPO退出也变得艰难,使得IPO这一传统退出渠道不断紧缩,因此,投资机构在退出活动中应当开始有意识的采用其他退出方式。
尽管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处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良好的态势,但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目前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仍存在诸多问题,阻碍着企业和经济的发展。
(一)法制环境不完善,政策法规不配套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长期处于法律监管真空的状态。目前,我国针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尚
未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如果市场参与者的行为长期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这个市场即便有再大的发展潜力,也不可能持续健康运行。现行法律体系中不配套的地方主要包括:关于投资者进入的相关法律和企业产权制度的相关法律安排。《合伙企业法》修订后,为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合伙企业法》仍旧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进一步出台细则进行相应补充。例如,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明确是资金的集合还是智力的合伙,有限合伙企业能否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普通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是机构还是个人等。
(二)经济增速放缓造成融资困难,资本市场单一导致退出不畅
在资金募集方面,由于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形势下,投资者趋于保守,导致私募股权投资难以持续增长。在私募股权市场迅猛发展之后,风险开始显现,其中之一就是非法募资问题,给PE市场带来了恶劣影响。在资金投资方面,由于IPO估值水平开始下降,而PE投资估值倍数显著提升,私募股权投资的难度明显加大。以创业板估值为例,2009年平均发行市盈率高达82.36倍,而随后3年依次为70、53和34倍。此外,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还面临严重的“投资阶段后移”问题。我国中小板169个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背景的上市公司中,针对初创期的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投资仅占8.3%,按投资金额算,我国2010-2013年中后期阶段的PE投资规模分别占94%、90%、83%。
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建立: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规模有限,上市较为困难;创业板市场刚刚启动,运转尚不稳定;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设立分散,交易成本高。因此私募基金退出主要是通过境内外IPO,但是选择这种退出方式又有很大难度,采用这一渠道非常有限。清科数据显示,2007—2013年我国累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案例数为13 728起,而累计退出数仅有2336起,投资退出率仅为17.16%。从退出方式分析,2012年共有 177 笔退出案例,其中有124家采用IPO方式退出,IPO退出的比例高达 90%;2013 年降至 70%。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是IPO,但是无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都对上市有严格的限制,私募股权投资的绝大多数企业难以达到上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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