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达峰、陈作新死于何因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打响了辛亥革命第一炮。10月22日,焦达峰、陈作新发动湖南会党和新军在长沙起义,杀死巡防营统领黄忠浩,巡抚余诚格闻风逃遁,建立了湖南革命军政府,焦达峰、陈作新被推为正副都督。湖南革命胜利巩固了武汉革命军的后方,并派遣军队支援了武汉的战斗。焦陈之举在辛亥革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是,在湖南独立后10天,年仅二十四五岁的焦、陈被其部下标统梅馨杀害。由于梅馨曾经说过“当时直为人作猎狗耳”的话,因此,人们便猜疑焦、陈被杀的原因和幕后策划者。现在可见的大约有这样几种说法: 第一,兵变说。《武昌革命真史》、《各省独立史别裁》、《鄂州血史》等书持这种观点。《鄂州血史》还认为立宪派人曾预闻其事并且加以煽动,推波助澜。
第二,私欲未逞说。周幼甫的《辛亥光复片断回忆》和周震鳞的《谭延闿统治湖南始末》等书认为,焦达峰的部下以标统梅馨为代表的某些人权势要求未能满足而杀焦、陈。
第三,报仇说。邹鲁的《中国国民党史稿》认为,焦、陈被害是长沙反正时被镇压的巡防营统领黄忠浩部下为黄报仇而干的。
第四,自卫说。《帝国主义和中国海关》一书写道:“立宪派探知革命党人将要动手捕杀他们,于是先下手为强。长沙总税务司伟克非致安插在长沙邮局的坐探阿林敦,截获了革命军指示杀害谭延闿的密信,他在密信投盖前设法通知了谭,第二天发生了焦、陈被杀事件,谭发告示说,焦、陈这帮人已经公正地予以处决。” 第五,缙绅嫉仇说。章太炎的《焦达峰传》写道:“达峰以寒微起为帅,缙绅……多嫉之……以求挠其庆赏,而扬言:‘武昌济饷数十万,达峰持不下,又新军有功不迁官,将尽黜之。’用激怒其众,标统梅馨忿,九日密谋于求忠学堂。明日市中小骚,作新单骑行视,即马上击杀之,断其头,遂引兵攻督府。达峰困,请拜军旗而死,拜起,杀焉。”
第六,立宪派预谋组织发动说。《湖南省报》、《湖南近百年大事记述》持此看法。《邹永成回忆录》也写道:“立宪派深夜……召开秘密会议……决定由梅馨发动第五十标起来杀害焦、陈,梅馨受立宪派的委托,率所部军队谋杀焦、陈,举行。”
现在可见的看法有上面几种,但是其中不少说法都涉及到立宪派。到底立宪派有没有参与呢?这一问题成了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除了上面有些材料说立宪派参与其事外,徐凤晨、赵矢元主编的《中国近代史》也认为立宪
郑拓疆
派是主谋,他们说:当时立宪派篡夺革命政权不仅仅在湖南一省,立宪派曾提出,“运动各省暂倡自立,以杀革命党之势”。
傅克明、成晓军合写的《焦达峰、陈作新被杀一案析疑》,此文认为焦、陈被杀与立宪派并无关系,他们举了这样几条理由:
一是关于谭延闿被推为继任都督时的表现,有不少人曾经作了叙述,其中有谭的亲信唐乾一,有认定谭组织发动政治谋杀的张知非、杨世骥,有不作评论仅述情节的潘世漠,尽管他们所述情节各异,但都不否认谭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表现是十分惊恐和毫无准备的。如果谭预谋杀害焦陈篡权不会如此表现。
二是事件发生时革命党领导人谭人凤在长沙,他从未提过类似的证据,也没有这样的叙述。在评论时,他把此事比喻为赵盾弑灵公,即认为谭不是直接组织谋杀,但应负道义和领导责任。
三是从形势看,当时立宪派和革命派处在合作发展阶段,他们共同推翻了一个王朝的省级政权,革命仍将继续,这时的联合更有利于双方利益。
四是谭政权不是反革命性质,他们的目标仍是反清,继续支援其他省的革命。而且,“凡焦所委任之人,一概照常办公”。
焦、陈被杀与立宪派的关系问题,看来还需要在掌握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历史地、唯物地考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