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登记表
(填写范围:科级干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称谓 | 姓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 | ||||
注: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已去世的应在“单位及职务栏中填写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并注明“(已去世)”。如在家务农的,要填写其所在市县、乡镇、村委会(务农)。
2.配偶及子女有在国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应如实填写。
3.离异的要同时填写原配偶情况,并注明已离异;如已再婚,新配偶直接抚养的子女也要如实填写,并加以注明。
4.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省、部级(军队副军职)以上高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此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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