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有关要求及说明
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要求,考察对象要如实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
填写内容为: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妹、堂兄弟妹、表兄弟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人员中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应详细写明工作单位及职务。
考察对象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填写好统计表,保证所填信息准确、全面、详实。对不按规定漏填、错填造成工作被动,出现用人失察失误的,将直接追究考察对象的责任。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由考察对象本人填写并打印,当面签字上交县委组织部考察组。
请于10月25日晚8:00前将电子版传五莲县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箱:*************。纸质件签字后,体检时一并带来。
中共五莲县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25日
同志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统计表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考察对象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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