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规范要求
《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十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干部基本情况”、“职务任免”、“简历”、“奖惩情况”、“年度考核结果”、“任免理由"、“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呈报单位"、“审批意见”和“行政机关任免意见”.
1、干部基本情况
共有“十五”个栏目: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性别”栏中填写“男"或“女”.
(2)“出生年月(  岁)”栏中如实填写出生年月和年龄.出生年月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干部日常调整时,年龄是计算到当月的实足年龄;换届时,提名候选人的年龄应按召开换届会
议的时间计算,即计算到换届会议召开时的实足年龄。
(3)“民族”栏中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用简称“汉”、“回"、“鲜"、“维”等。
(4)“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均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和县区的简称,如“陕西汉滨”、“陕西岚皋”。
(5)“入党时间”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2.01”。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如:九三学社/中共2005.07。
(6)“参加工作时间”以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的时间(如吸收录用干部时间、公务员录用时间等)或以人民武装部门填写的入伍时间为准。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2.10"。
(7)“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8)“照片”栏中粘贴数码相片,需使用5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相机拍摄,文件大小不超过2MB,保存类型为JPEG格式,不粘贴冲洗的照片。照片为近期正装半身正面免冠彩数码相片,背景采用39号灰渐变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高度宽度比例为5:4;头顶上部应留有部分包括背景影像的空间,下边缘应露出衬衣领尖,女同志按类似标准掌握.
(9)“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一般不填写。
(10)“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或填写无。
(1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填写的具体要求是:
①“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和学位相对应的毕业院校、
系和专业。
②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其中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填入“全日制教育”栏;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的,填入“在职教育”栏.另一类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填写为“中央党校研究生"或“省(区、市)委党校大学”等.
③“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不能简写为“大普”。接受学历教育“结业”或“肄业”的,应予注明,如:大学结业、研究生肄业等。
④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见下表)。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大  学
理学学士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大学××系××专业
在  职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⑤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学位,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  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都填入(见下表)。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大学
工学学士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大学×××系××专业
在  职教  育
研究生
经济学
硕士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大学×××系××专业
×××大学××系××专业
以上学历、学位的填写依据: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学历证明为依据;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为依据;党校学历以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为依据.
2、职务任免
共有“三个”栏目:
“现任职务”栏中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党内职务前可不加“中共"二字,如:“××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兼任的较低职务可省略(如××县委××部副部长兼任的部机关支部书记职务可省略)。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党内职务在前,行政职务在后。一般不填写临时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务。
“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栏填写拟任或拟免的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拟任职务中有试用期的,要注明“(试用期一年)”。
3、简历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起止时间"、“学习简历”和“工作简历"。
(1)起止时间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入学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
(2)学习简历
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加括号注明。
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段加括号注明,并
不用在前加“其间"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