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殷墟甲骨卜辭中的“于”
裘錫圭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于”是古漢語中極爲重要的一個介詞。現存最早的成系統的古漢語資料——殷墟甲骨卜辭,大量使用“于”字,向來爲研究介詞“于”的起源和發展的學者們所注意。他們的研究已經取得了相當好的成績,但有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探討。本文將逐個討論下列問題:一、殷墟卜辭中究竟有沒有用作動詞的“于”?二、在“于”由動詞演變爲介詞的過程中起關鍵作用的“位移動詞+‘于’+處所詞”的結構,其見於殷墟卜辭者,究竟應該如何分析,其中的“于”是動詞還是介詞?三、殷墟卜辭所見的介詞“于”的虚化程度。四、殷墟卜辭中介詞“于”可加可不加的現象,應該如何解釋?第二個問題也可以看作第一個問題的一部分,由於情況比較特殊,單立一節加以討論。
大多數學者認爲介詞“于”是由動詞“于”演變而成的,“于”的動詞義近於“往”(《詩經》毛傳訓“于”爲“往”)。我們同意這種意見。
“于”的動詞用法是否見於古漢語文獻呢?有些學者認爲,《詩經》以及《尚書》和西周青銅器銘文中置於動詞之前的“于”(《尚書》及銘文之例皆甚少),應訓爲“往”,是動詞;有些學者則不同意,認爲是一種虚詞(含“助詞”)。本文不準備討論這個問題,只談殷墟卜辭中的“于”。
殷墟卜辭作爲現存最早的古漢語資料,按理最有可能保存“于”的動詞用法。不過學者們已經舉出來的殷墟卜辭用“于”爲動詞的例子,恐怕有很大一部分是靠不住的。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所據卜辭的釋文或對所據卜辭的理解、分析有問題。
先舉卜辭釋文有問題的例子。
(1)楊樹達《釋于》引《前》4·21·7(引者按:即《合》38231)“貞卿事于北宗,不遘大雨”一辭,認爲“卿事”當讀爲“卿士”,“于當訓往,于北宗,謂往祭於北宗也”。(①22頁)今按:此辭原有殘失之字,實應釋爲:“[□□卜],貞:卿□史于□北宗,不[遘]大雨。”由於有缺字,文義難以確定。而且卜辭“卿”字多應讀爲“饗”,間或讀爲“嚮”,未見有讀爲卿大夫之“卿”者。即使“卿史(“史”、“事”通)”連文,也應指祭祀之事,決不能像楊氏那樣讀爲“卿士”,當作“于”的主語。
(2)郭錫良《介詞“于”的起源和發展》(以下簡稱“郭文”)引《合》36567“□午卜,在商貞:今日于亳,無災”,認爲是“于”作動詞之例。(⑥218頁)郭文引卜辭,全據《殷墟甲骨刻辭摹釋總集》。(⑥218頁)此辭《總集》摹釋有誤,實應釋爲:“[□□]王卜,在商,貞:今[日步]于亳,無災。”同版尚有“甲寅王卜,在亳,貞:今日步[于],無災”、“乙卯王卜,在,貞:今日步于,無災”等辭,可以比照。各辭中的“步”是動詞,“于”是介詞。
這裏有一點需要説明。郭文認爲“步/往+于+處所詞”一類結構中的“于”也是動詞,“步于”、“往于”是“連動格式”。(⑥220頁)我們不同意這種意見,第二節會討論這個問題。
(3)郭文所引“于”作動詞之例,又有《合》4630“丙戌卜,貞:令犬延于京”一辭。(⑥219頁)從《合》的圖版看,“犬延”與“于”之間當有一殘失之字,應爲動詞,表示準備命令犬延去做的事,“于”則是介詞。下面所舉的是與上引卜辭同時期並且同屬賓組的兩卜辭:
丙戌卜,貞:勿令犬延。
貞:勿令犬延田于京。            英藏834
此二辭見於一版,位置上下相鄰。它們跟上引卜辭都是卜問命令犬延之事的,而且所記卜日
也相同,應該是圍繞同一事件卜問的三卜辭,郭文所引卜辭“于京”上的缺字大概就是“田”。
(4)張玉金《甲骨文語法學》所舉代詞“之”作動詞賓語的例句中,有如下兩卜辭:
□□卜,亘貞:于之?             合18866
貞:勿于之?                 合18867
他認爲上兩例中的“于”都是動詞,意思是“前往”。(⑦30、31頁)從《合》的圖版看,前一辭見於一塊甲骨殘片,文字一行直下。原片在“之”字下折斷,“之”下原來還應有字,其中當有此辭謂語中主要之詞,“于”仍應是介詞。後一辭也在一塊殘片上,“貞勿”與“于之”分爲兩行。殘片的下端斷碴緊貼“勿”“之”二字,左側斷碴緊貼“于之”二字。所以原辭“之”字後應有殘去之字,“勿”字後也可能有殘去之字,“于”仍應是介詞。這種殘辭是不能看作一個句子的。
下面舉對卜辭的理解、分析有問題的例子。
(1)郭文把下引這類卜辭中的“于”看作動詞:
丁丑卜,翌日戊王其,于囚無災?于梌無災?于喪無災?于盂無災?于宫無災?                  合28905
文中論證說:
一般把“其”同“于”某連讀,認爲“于”是介詞表示處所。但是緊接着幾個“于某無災”怎麽辦?這就只有認爲是省略了動詞“”了。這樣解釋是很勉强的。在甲骨中單獨的“于某無災”的用例非常多,漢語的句子一般是不省略謂語動詞的,脫離謂語動詞的介詞結構很少能獨立成句。因此,這種“于”字應是動詞,而不是介詞。(⑥220頁)
這種論證是有問題的。
上引釋文中的“”原來从“”而不从“戈”。“”字的釋讀,意見分歧,但可以肯定是一個指巡行、田遊之類行爲的動詞。“”字跟表示進行這種行爲的處所的字之間,也可以不用“于”字,如:
翌日乙王其喪,無災。            合29028
戊辰王其盂。                合29115
可見“于×”應該連讀,“于”是引出處所的介詞。
上引郭文所舉的,是一組卜問王究竟應該到何地去“”的選貞卜辭,各辭原來是分開刻的。在一組選貞卜辭中,第二辭以下省去謂語動詞是屢見的,如:
惠(用法近虚詞“唯”)牛用。
二大牢。                    合30937
第二辭是“惠二大牢用”的省略説法。
其告秋上(即古書所見殷先公上甲,卜辭多稱“”,或釋“報甲”)二牛。
三牛。
四牛。                    合28206
第二、三兩辭將“其告秋上”省去(“二牛”、“三牛”、“四牛”,是“以二牛”、“以三牛”、“以四牛”的意思,不過這種介詞“以”,在殷墟卜辭中少見使用)。卜“”的選貞卜辭,第二辭以下省去動詞,只說“于×無災”,是同樣的道理。殷墟甲骨多殘碎,在卜“”的一組選貞卜辭中,如第一辭已殘去,後面的“于×無災”諸辭就像是“單獨的”了。郭文的有關論證不能成立。
>土字旁加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