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源案(温龙公(永)行罚决字[2022]0031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龙公(永)行罚决字[2022]0031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
【处罚日期】2022.03.07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pg one 万磁王【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龙湾区
【处罚对象】王源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28
处罚名称 | 王源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龙公(永)行罚决字[2022]00317号 |
被处罚对象 | 王源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近期,王源又吸食了。后于2022年3月7日在龙湾区***街道******隧道**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王源的毛发中检测出甲基的成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7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永中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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