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工明确、管理严格的公司,再以公司为依托经营,在双桥客运市场和东华电脑市场强收保护费,还强行承包“大豪夜总会”、成都两名富豪钱财……继成都一涉黑团伙的头目叶雏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省高院昨日披露,在成都制造了一系列大案的另一涉黑团伙头目王勇,经该院核准已被执行死刑,跟他一起“闯江湖”的一帮喽罗也分别被判处死刑和不同刑罚。
四大罪状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成立分工明确、管理严格的公司,经营并且强收保护费
故意伤害罪
派人杀伤成渝高速一客运负责人;争斗中曾将一名女士刺死
罪
两名成都富豪,一人只得抵掉凯迪拉克、卖掉房子付钱
脱逃罪
198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在1990年住院期间脱逃
第一宗罪·借病脱逃
治病时从医院脱逃联手另一涉黑头目
说起王勇,这个土生土长的成都人,虽然身高不到1.7米,而且已于上月底经省高院核准被执行了死刑,但他及其团伙成员犯下的一系列震惊蓉城的大案,至今仍让不少人不寒而栗。
办案人员介绍说,今年36岁的王勇因犯故意伤害罪、流氓罪,1988年8月就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15年,但在1989年经监狱批准到省人民医院治病期间,他却在1990年1月左右从医院脱逃了。
脱逃后,王勇一直与成都另一涉黑团伙的头目叶雏(已被判处无期徒刑)交往甚密。1997年8月9日下午2时左右,叶通过各种渠道查到可能知道其弟弟叶劲死因的吴某正在双桥子一茶铺喝茶,他为查明弟弟的死因,赶忙通知王勇到双桥子立交桥下汇合。不久,王带着喽罗陈胜、周志洪、钟绍东等人来到了立交桥下。
一帮人将吴从茶铺中叫了出来,并询问叶劲被杀之事和殷正国的下落。面对这一帮人,吴没透露任何信息,一帮人因此带着吴分乘两辆车到了龙泉驿区大面镇,再次向吴了解情况,吴还是坚持不说。于是,王、叶二人将吴交给陈胜等人,要求对吴继续进行“审讯”,他们随后离开。
陈等人“奉命”将吴带到了大邑县一度假村。期间,尽管陈等人分别用铁锤、拳脚殴打吴某,吴还是说不知道。陈等人只得捆住吴的手脚,于当晚将他带回成都。
晚上10时左右,陈在途中突然接到王勇的指令:“问不出来就个地方‘甩’他两下,把他丢了。”陈立即转告周志洪等人:“哥老倌说把脚给他打断。”晚11时左右,吴被带到龙泉驿区西河镇跃进村4组的机耕道上,陈等人把吴推下车,然后拿出滑膛对着吴膝盖、腿部连开三。
当地村民张某听到三声响后出屋一看,一辆汽车已经启动并向成都方向行驶,之后发现一男子坐在地上,满地是血。张赶忙报警,但等民警赶到时,吴已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第二宗罪·伤人致死
天安社四哥被判几年
朋友请他吃饭唱歌他把朋友送进黄泉
然而,这并不是王勇脱逃后犯下的第一起大案,早在1991年9月他就将请他吃饭的朋友伤害致死。
1991年9月30日晚9时左右。当晚,王受朋友陈女士及其丈夫的邀请,到西御街新声剧场侧的某咖啡厅就餐。期间,王说话的语气引起了胡某等人的不满,双方随即发生口角。胡跟着离开餐厅,王勇等人则上三楼唱卡拉OK.
身着一件白情侣衫,王勇唱得正有劲儿,他没想到胡带着几个人突然冲进来就动手打他。王赶忙抓起两只酒瓶回击,其他人则手、铁棍、凳子等物还击,OK厅内顿时乱作一团。
打斗之中,王勇从付某处要来一把折叠式猎刀乱舞,朋友陈女士上前劝他叫不要打了,谁知王手中的刀竟刺中了她的胸骨上窝偏右处,造成陈大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我当时已血流满面,待自己使劲挣脱她以后,就发现她已倒在地上了……”王事后交代说。法医鉴定证实,王的左顶部颅骨当时确实曾被打成不完全性骨折。
组织成立涉黑企业统一指挥违法犯罪
经过几年的闯荡、积累,1998年8月下旬,王勇正式组织成立了四川天鑫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股东为李某、严某。而残疾人李某在不知情情况下,竟成为了该公司的挂名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真正掌握公司运作权的自然是王勇。张敏(已判刑)受王勇之邀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兴发、邓克强担任副总经理,严某任公司监事,董华(在逃)任财务总监。
据办案人员介绍,天鑫公司内部分工十分明确、管理十分严格,比如:张敏、刘庆东(已判刑)等负责经营,邓克强主管人事、武装,包打地盘和维持所控地盘秩序;公司下属成员袁玉川(另处)负责控制双桥成渝客运市场;黄志诚(在逃)负责控制东华电脑城;打手头目由邓军(在逃)、刘兴江(在逃)充当。
“公司成员每月按等级不同,每10天发放一次工资,金额从300元至500元不等,每次行动后有数额不等的奖金。”办案人员说,该公司所属成员平时都蹲守在双桥客运市场、东华电脑城和开设的内监控地盘,都统一由王勇以公司名义发出指令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至1999年10月案发时,该公司已有成员20多人,他们在成都等地进行着有组织、有步骤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王勇为首、以天鑫公司为依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而且成员稳定、活动分工明确、管理严格、组织有序。
双桥车站拉客不成周密策划报复行动
昨日,省高院还首次详细披露了震惊成都的“10.12”案的始末,而这起案件正是天鑫公司成立后,王勇一伙人在成都犯下的首起恶性大案。
1998年10月12日晚8时左右,成渝高速直达客运专委会负责人杨波(化名)正在内化成小区一火锅店吃饭,一伙手持尖刀等物的男子突然冲进去对准杨的腰、背、下身等处一阵乱刺,然后仓皇离去,造成杨身负重伤并留下了严重后遗症。
当年6月下旬,成都市交管部门为规范成渝客运市场,决定对两地客运汽车实行滚动发班模式。这一举动自然触犯了以王勇为首的、在双桥客运市场收“保护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既得利益。9月,重庆翔龙运输公司经理赵小平(另处)到成都与王勇等人商量对策,并制定了报复成渝高速直达客运专委会负责人杨波的周密计划。
案发当日,邓军等人经过周密策划跟踪,安排了屡立“战功”后被调到王勇身边工作的杨明秋(已判刑)等人执行报复计划。事发后,王勇供述说,他当时只通知邓军按赵小平的意思办———打杨波一顿,在得知邓军等人杀伤杨后,他还将主动动刀的杨明秋开除了。
另据办案机关查实,王勇安排在双桥客运市场的小头目袁玉川早在1997年初,就已开始为多家汽车公司拉客,并按每拉一人收取10元保护费的方式提成。1997年11月,袁曾带着近20人手持凶器来到车站,声称客运市场由他们接管了,谁不同意就大打出手。之后,一客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被袁等人带去见王勇,王说:“我们接管了双桥运输市场,每台车上车点人,每人10元,合作是朋友,不合作是敌人,后果自负。”
手持利刀收保护费强行承包一夜总会
东华电脑城一带是黄志诚等人打下来的地盘。在该处经营的小商贩们反映说,1998年4月的一天,王勇的手下带人抢占了东华电脑市场并开始收取保护费。当年夏天,有6人因拒交保护费被王勇的手下砍伤,其中两人重伤,一人被砍了27刀。另一商贩则反映:“每月得交3000元左右的保护费,7月未交保护费,立即被他们扣了钥匙。”
王勇说:“我安排邓军和刘兴江负责双桥客运市场和东华电脑市场的保安工作,维持秩序。电脑市场卖歪碟子的每月交几千元,只准他们卖,其他没交钱的不准卖。”据调查,王勇的喽罗在东华电脑城是按每个摊位批发电脑碟片的数量来收保护费的,因此每个月收的费用高达数万元。
不仅如此,王勇还在简阳的石盘占有两成的股份,并派出“大将”张敏、刘庆东、邓克强和周志洪负责经营,同时负责放和收回入股钱款。成都某知名餐饮企业的老总周云(化名)就曾多次到这家“消费”,而且借下了104万元的赌博用筹码。
王勇成立公司后,随着“实力”的不断增强,因此他打算把自己公司的“经营”范围拓展到经营夜总会。大豪夜总会以前的负责人说,1999年5月的一天,天鑫公司的老总张敏跟他说有人想承包这家夜总会,他不同意。几天后,王勇的司机万庆就带着几个穿迷彩服的不明身份男子冲进夜总会,把夜总会的吧台砸了。
过了一天,天鑫公司的副总李兴发又带着几个小伙子来威胁他,他被迫让出了夜总会的承包权。王勇接手大豪夜总会后交万庆管理了大约半个月,后由董华管理,李兴发也派了一个人去作主管。
第四宗罪·富豪
成都富豪赌博作弊他就富豪
成都两家知名企业的老总都先后尝过王勇一伙人的“手段”,因此他们对王勇等人的行为最有发言权。“1991年1月19日,我和两个女儿以及喻某坐自家的凯迪拉克,准备去接从美国回来的妻子。在锦绣花园附近的路上,我们被六七个、的人到郫县一个度假村,我身上的两部手机被搜走,还被他们毒打……”某高级饭店的老总韩中(化名)说。
原来,在1998年12月的一天,成都某典当行的老板胡杰(化名)受邀到韩家中去打牌,结果输了32万元。1999年1月中旬,韩又叫胡去他家打牌,当天胡又输了10万元现金并向另一老板借了40万元。结束后,他们偶然发现扑克有假,于是到韩拿话出来说,韩便退了10万元现金以及40万元的欠条。因此,胡对韩很不满。
此事后来被李兴发和王勇知道了,他们便到胡共谋韩钱财,王说一定要韩连退带罚弄个166万出来。之后,王、李安排公司成员吴燕高等人和胡的员工荀珂等人一起将韩,威逼韩承认打牌作弊并写下了两张共借胡83万元的借条,这才将韩等人释放。
没办法,韩只得抵掉自己的凯迪拉克轿车、卖掉自己在中华园的房子,凑了74万元给胡,并从胡处领回了录音带和欠条。事后,王勇、李兴发从胡处拿走了40万元“酬金”。
不给百万放贷利息打断餐饮老总肋骨
成都某知名餐饮企业的老总周云就没有韩中“幸运”了。1999年春节期间,周云多次到王勇的赌博,赌运不佳的他多次从王勇的手下邓克强、周志洪处借,累计达到了104万元。
当年5月1日,在王勇的安排下,邓克强、周志洪和吴燕高等人来到周的酒楼将周叫出,然后将周带到郫县一度假村进行严刑拷打,要周还本金104万元以及50天的利息100万元。在被的两天时间里,周左侧第10根肋骨被打断,幸好他的朋友还比较给面子,很快凑了50万元送到王勇一伙人手中,周这才被释放。
尝过王勇一伙人的“手段”之后,周立即划了124万元到天鑫公司账上,其余30万元则以现金方式交给了邓克强、周志洪。
法官宣判·罪不可赦
虽上诉洗脱杀人罪照样核准执行死刑
曾担任王勇辩护律师的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建中介绍说,王勇在押期间曾检举过他人的多起犯罪事实。但办案人员向实说,这些检举经查均不成立,因此王不具有“立功”情节;但是,王的上诉却为他洗脱了故意杀人的罪名。
上月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罪、脱逃罪的王勇,经省高院核准已被执行死刑。此外,犯故意伤害罪的陈胜已被核准死刑;邓克强、李兴发、周志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年和17年;钟绍东被判刑7年,万庆被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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