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飞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案(瑞公(仙)行罚决字[2022]02044号)
【主题分类】公安互联网 
【发文案号】瑞公(仙)行罚决字[2022]0204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2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83838630000 
天安社四哥被判几年【处罚日期】2022.04.2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仙降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温州市 
【处罚对象】刘雪飞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9:19 
处罚名称
刘雪飞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瑞公(仙)行罚决字[2022]02044号
被处罚对象
刘雪飞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4月14日12时许,刘雪飞在明知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网络违法犯罪而将自己卡号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获利998元。后于2022年4月28日被仙降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刘雪飞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998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瑞安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28
处罚机关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仙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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