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丽涉嫌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案(义市监管罚字〔2021〕03036号)
林志玲内衣广告禁播事件【主题分类】市场监管互联网
【发文案号】义市监管罚字〔2021〕03036号
【处罚日期】2021.06.29
【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金华市
【处罚对象】张海丽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8:11:29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义市监管罚字〔2021〕03036号; 案件名称:张海丽涉嫌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张海丽;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张海丽在淘宝网“丽妹妹正品彩妆”发布的“摩俪雅私护凝胶女性私处护理清洁排毒妇科去异味止痒紧致缩阴包邮”广告中,使用“针对各类妇科类症”、“草本抑菌凝胶 杀菌消炎 滋养排毒 养巢护宫 润滑缩阴 祛除异味 改善菌”、“适用症状 阴道松驰 宫寒痛经 月经不调 阴干阴吹 性事疼痛 白带异味 阴道瘙痒 宫颈糜烂 卵巢囊肿 宫颈肥大 子宫肌瘤 不孕不育 盆腔炎 阴道炎 宫颈炎 附件炎”等广告用语。上述宣传该产品功效的广告用语图片是当事人在进货时,上家所提供的。当事人缺乏对产品广告宣传是否有违反广告法内容的重视和落实,自行广告制作单位对图片进行了一些调整与改动,就用在了网络产品宣传上。以上制作、发布的广告总费用为47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二、12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1-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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