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苍井空戴红领巾”式违法闹剧别再上演
作者:许朝军
来源:《湖南教育·C版》2018年第08期
作者:许朝军
来源:《湖南教育·C版》2018年第08期
日前,全国少工委针对“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演员苍井空作为‘助学使者’”一事提出严正谴责,并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当事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北京青年报》)
苍井空是日本著名的人体模特和女演员。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成的,是革命先烈和传统的象征。让演员戴红领巾,不仅严重违背了红领巾的革命意义内涵,也亵渎了人们的公序良俗,更涉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的“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法律底线。林志玲内衣广告禁播事件
企业让演员代言爱心助学行为,表面上看是一种公益爱心活动,实质仍是通过演员的影响,为自己的产品代言进而获取社会的关注度。说白了,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广告行为。而按照《广告法》规定,广告行为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毫无疑问,“邀苍井空戴红领巾”是一场违法闹剧。
在社会各界尤其是全国少工委的强烈谴责下,涉事的有关企业已经公开道歉,即便如此,其恶劣影响却在短时间内难以平息。因此,要想杜绝此类粗鄙的违法行为出现,最关键的还是要从强化执法究责方面入手。首先,对“邀苍井空戴红领巾”式违法闹剧不能止于道歉,有关部门应该依法查处或者采取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究责,并以此开展警示教育。其次,应该加强对各类社会性公共活动和行为的依法审查,尤其是要加强对涉及青少年社会活动的审查和固责力度,确保不出现违法行為和违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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