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房屋重置价格体系
一、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适用范围
重置成本法主要适用于狭小市场上不具有收益性的房地产,在我行主要用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区国有土地上的工业房地产及其他特别适用成本法估价的对象。
二、用重置成本法评估的技术路线
房屋地上建筑物价格=重置价格-折旧
重置价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利润
折旧采用年限法与观察法相结合的方法测算,两种方法的权重可在30%至70%之间。
年限法计算折旧率=1-(1-残值率)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
三、房屋耐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房地产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建综[1992]349号)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一般为
  1、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2、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3、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5、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简易结构:10年。
在文件中未规定钢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根据查阅相关资料,结合估价人员的经验对钢结构房屋经济耐用年限作如下规定:
  1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2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3结构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5年,非生产用房40年;
四、房屋残值率的确定
 根据《房地产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建综[1992]349号)各类建筑物残值率一般为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2%;
3、砖木结构一等:6%;
  4、砖木结构二等:4%;
  5、砖木结构三等:3%;
  6、简易结构:0。
在文件中未规定钢结构房屋的残值率根据查阅相关资料,结合估价人员的经验对钢结构房屋残值率作如下规定:
  1结构一等:8%;
2结构二等:5%;
3结构等:4%;
五、房屋重置价格的构成
房屋重置价格=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开发成本=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造房屋及附属工程所发生的土建和安装工程费。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建筑承包商)+税金
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
直接工程费=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共11项
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
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的内容:勘察设计费及前期工程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及“三通一平”。详细可行性研究的收费标准约为3‰;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为设计概算的%至%,其中1000万以内的项目约占%至4%;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在计算中按实际工程量和技术复杂程度取费。房地产建设规划费按当地建设局收费标准计算。路、水、电及场地平整按当地水、电接通费和正常成本计算。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的计算由估价人员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参考实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保守估计。对结构简单,当地未经过勘察设计的小型项目不宜计算勘察设计费。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包括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的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费一般是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以配套费的标准按建筑面积征收。对城市规划区外的不计算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
建设项目范围内的道路、水电、通讯、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的正常费用。在实际计算时可参考概算定额和建设单位的实际成本修正得出。对没有配套的小型项目可不计算基础设施
管理费用
是建设单位管理和组织房地产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商品房管理费费率为1—3%,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费费率为2%。
投资利息
投资利息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利息。
销售税费
销售税费是指销售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应由卖方负担的缴纳税费。包括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其他销售税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及销售费用等)。
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为正常条件下建设单位所能获得的回报,在结果上为销售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税金后的余额。以土地取得成本、管理费用和开发成本为基数计算的利润率称为投资利润率。投资利润率根据估价对象的区位和用途确定,在区位条件一致条件下一般商业利润率大于住宅利润率大于工业利润率。
六、房屋建筑结构分类表
房屋建筑结构分类表
结构类别
结构等级
房屋建筑主要条件
钢结构
一等
结构柱安装天车梁,屋架为型钢屋架,屋面为彩型钢板,外墙为彩型钢板和24厘米以上砖墙瓷砖地板或水泥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墙面装饰条件优良,屋面作保温和隔热处理,层高米以上,水、电齐全。
结构柱未安装天车梁,屋架为型钢屋架,屋面为彩型钢板,外墙为彩型钢板和24厘米以上砖墙瓷砖地板或水泥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墙面装饰条件优良水、电齐全。
自制结构柱未安装天车梁,屋架为自制屋架,屋面为彩型钢板,外墙为彩型钢板和24厘米以上砖墙瓷砖地板或水泥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墙面装饰条件优良水、电齐全。
一等
  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楼板,现浇屋面,30厘米以上砖墙或贴砖外墙,24厘米内隔墙,瓷砖地板或部分大理石,花岗岩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有水、电、卫生间或部分空调设备,墙面装饰条件优良。层高三层以上。
  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和预制楼板屋面水泥楼地面或部分瓷砖地面或部分水磨石地面。铝合金门窗,内外墙为水泥粉刷,涂料、贴砖墙面,室内墙面仿瓷涂料,有水、电、卫生设备。
一等
  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楼板,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平屋面或平瓦屋面,企口楼地板面层或水泥楼地面或地板砖地面,室内墙仿瓷涂料,铝合金或塑钢门窗,有水、电、卫生设施,内外表饰较好。层高五层以上。
  24厘米以上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预制楼板或部分预制板,有圈梁,平屋面或平瓦屋面。水泥地面或部分水磨石地面。正规门窗,细致粉刷,有水、电、卫生设备。层高五层以上。
  砖墙体承重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预制或部分现浇楼面,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普通水泥楼地面,正规门窗,水泥粉刷或涂料粉刷,有水、电、卫生设备。
  砖墙体承重,部分圈梁,楼面为预制板,12厘米内墙或其它间隔墙,平屋面或平瓦层面,普通水泥地面,普通门窗,有水、电和共用卫生设备。
一等
  24厘米以上砖墙承重有少量钢筋混凝土梁承重,松木或杉木屋架,有屋面板的平瓦屋面或者混凝土小平台,水泥地面或资砖地面,铝合金或逆钢门窗,细致粉刷,有水、电、卫生设备,装修条件较好。
二等
  24厘米以上砖墙承重,可接受局部12厘米内墙,松木屋架,水泥地面,平瓦屋面,普通门窗,有水、电设备。
三等
  24厘米砖墙承重可接受12厘米,松木屋架,水泥或三合土地面,平瓦或小瓦屋面,普通门窗,有水、电设备。
  木柱、架承重,板壁,布瓦或平瓦屋面,活土或土地面,简易门窗,有电。
七、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标准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标准
房屋结构
等? 级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平方米)
市区国有
非市区国有
集体
一级
850
765
二级
780
741
702
三级
600
570
540
钢??? 混
一级
1110
999
二级
1000
950
900
砖?? 混
一级
830
747
二级
740
703
666
三级
660
627
594
四级
590
531
砖? 木
一等
540
513
486
二等
480
456
432
三等
380
361
342
简? 易
180
171
162
八、房屋重置价格的测算思路
重置价格测算系数一览表
序号
建筑物区位及用途
市区国有
住宅
非市区国有住宅
集体住宅
市区国有工业
非市区国有工业
集体工业
附记
1
开发成本
②+③+④+⑤
2
其中:房屋建筑
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数据见、
“重置价格体系数据”
3
勘察设计及
前期工程费
6%
3%
2%
4%
2%
2%
以②为基数计算
4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40
20
0
40
20
0
按当地配套费收费标准执行
5
基础设施建设费
0
0
0
0
0
0
无配套的裸房不计,避免与土地基础设
施费重复计算
6
管理费用
3%
2%
2%
2%
2%
2%
以①为基数计算
7
投资利息
%
%
%
%
%
%
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计算%*1. 2
8
开发利润
18%
6%
0%
5%
3%
0%
以开发成本和管理费用为基数,结合物业类型和市场状况确定
9
销售税费
%
%
%
%
%
%
用重置价*销售税费率为便于计算可用(①+⑥+⑦+⑧)*销售税费率
10
测算重置价(元)
(1 +⑥+⑦+⑧+⑨)
11
调节系数
根据估价对象区位、个别、市场因素进行调节
12
实际重置价格
测算重置价*(1±调节系数)
九、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重置价
                      房屋重置价格标准          (元/平方米)
市区国有
非市区国有
集体
住宅
工业
住宅
工业
住宅
工业
一级
1078
968
871
二级
993
890
799
三级
774
689
615
钢??? 混
一级
1615
1394
1305
1257
1137
1137
二级
1460
1260
1198
1155
1043
1043
砖?? 混
一级
1220 50平米以内装修价格
1053
998
962
866
866
二级
1093
944
892
860
772
772
三级
981
847
798
770
689
689
四级
882
762
716
690
616
616
砖? 木
一等
811
701
657
634
563
563
二等
727
628
587
566
501
501
三等
586
506
469
452
397
397
简? 易
304
263
234
226
188
188
十、房屋重置价格的调节系数
估价人员应同时考虑建筑物成本和效用,综合分析区位因素和个别因素对房屋重置价格进行调整。
对主城区以外的估价对象不得进行区位因素调增,对主城区内集体土地上的可根据区位因素和个别因素进行调整。在进行个别因素调整时可考虑的因素包括层高、跨度、平面布设计、地基础等。
对层高进行修正,对商、住、办公用途房屋以米为标准高度每增加或减少1米以上需进行层高修正,对工业用途房屋以5米为标准高度每增加或减少1米以上需进行层高修正。对层高进行修正的幅度为每增加或减少1m,重置价格增加或减少6%。
对重置价格的单项调增应控制在15%内,综合修正调增应控制在20%以内,对精装修价格的调整不受该指标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