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高考考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资格;
3. 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请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具体时间安排;
2. 报名方式: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1.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
2.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
3. 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生还需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4. 考试时间:请关注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具体时间安排。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1. 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按照当地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2. 高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 录取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可查询。高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考试资格;
2.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需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认真了解各高校的专业设置、招生政策等信息,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学校;
4. 考生在录取过程中需保持畅通,以便及时了解录取结果。
六、其他事项
1. 各地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提供相关政策咨询、考试辅导等服务,请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2. 本简章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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