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荣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土地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
【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审结日期】2020.03.25
【案件字号】(2019)粤71行终4828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杨立志杨芳石晓利
【审理法官】杨立志杨芳石晓利
【文书类型】判决书
【当事人】何家荣;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当事人】何家荣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当事人-个人】何家荣
【当事人-公司】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代理律师/律所】蔡诗敏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蔡诗敏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蔡诗敏
【代理律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行终字
郑容和资料【原告】何家荣
【被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本院观点】对原顺德国土局是否已经依法履行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职责、被诉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原审判决已从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程序方面作了论述,认定原顺德国土局已经履行了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职责、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并无不当。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查封复议机关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
【指导案例标记】0
【指导案例排序】0
【本院查明】另查明,2019年1月17日,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在区设分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原顺德国土局的行政职能由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继续行使。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对原顺德国土局是否已经依法履行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职责、被诉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原审判决已从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程序方面作了论述,认定原顺德国土局已经履行了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职责、被诉行政复议决定并无不当。本院二审审查后认同一审的认定,不再赘述。关于原顺德国土局对上诉人其中一份查询申请出具的《证明》是否适当问题。经查,该份《证明》
是针对上诉人申请查询“何庆维、何庆波、简洁、何翠萍位于‘广东省顺德县第三区桂马乡桂东村或顺德区北滘镇三桂桂东村厚街路’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所作出的查询结果。该《证明》已经明确告知上诉人,在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暂查不到该些权利人名下位于上述地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证实原顺德国土局已根据上诉人提供的“姓名"和“不动产地址"索引信息进行了查询。且对上诉人另外的几份查询申请,原顺德国土局均已查询出相应结果,上诉人亦并无异议。据此,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未尽查询义务的上诉理由,与本案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
信。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上诉人的诉请理据不足,本院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何家荣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2-29 16:37:45
何家荣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等土地行政复议纠纷上诉案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19)粤71行终4828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何家荣。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某某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杨小晶,局长。
委托代理人:邓娟、郭振华,均系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陈光荣,厅长。
委托代理人:何隐亭,该厅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蔡诗敏,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何家荣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行政管理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不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2019)粤7101行初2952号
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月7日,何家荣向原顺德国土局邮寄提交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处地块的登记现状,地块四至为“东至
何浩良房子,西至新建的路路边,南至厚街路路边,北至梁燎房子、何淑针房子、李添房子"。申请理由是其所持《土地房产所有证》载明土地包括上述地块,现欲了解该地块登记现状。何家荣附申请表向原顺德国土局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及《土地房产所有证》(顺桂字第273号,旧契)。2019年1月18日,原顺德国土局作出顺建息开〔2019〕55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答复何家荣其所申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要求何家荣提供本人作为该不动产权属人或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019年1月24日,何家荣向原顺德国土局提交《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申请查询权利人何庆波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桂桂东村厚街路7号的不动产情况表(简单版查册),查询目的或用途为“诉讼"。原顺德国土局当日向其出具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编号2019012410355),该查询结果显示了佛山市顺德区某滘镇三桂桂东村厚街路某某的权利人、不动产坐落、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土地面积、房屋用途、土地用途、共有情况、权利限制状态信息。
2019年2月25日,何家荣申请查询权利人何永景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桂村委会厚街路9号的不动产情况表(简单版查册),查询目的或用途为“诉讼",并提交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土地房产所有证》(顺桂字第273号,旧契)、土地位置描述书及简易位置图,原顺德国土局当日为其出具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编号2019022510323)。
2019年2月27日,何家荣申请查询权利人何庆波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桂桂东村
厚街7号,何树荣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桂村委会厚街路8号,何庆维、何庆波、简洁、何翠萍位于“广东省顺德县第三区桂马乡桂东村"或“顺德区北滘镇三桂桂东村厚街路"的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目的或用途均为“诉讼";另作为权利人申请查询自己位于顺德区北滘镇三桂管理区办事处中心村的不动产登记结果,并提交了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表》四份、门牌图片三张、土地房产所有证(顺桂字第273号,旧契),原顺德国土局当日即根据何家荣提供的申请材料,分别出具了权利人何庆波、何树荣的准利害关系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及何家荣的权利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编号分别为2019022710284、2019022710294、2019022710291。原顺德国土局根据其提供的土地房产所有证(顺桂字第273号,旧契)查询,在顺德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查不到相关登记信息,于同日向何家荣出具了一份“何庆维、何庆波、简洁、何翠萍"及地址“广东省顺德县第三区桂马乡桂东村"或“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的查无证明。该证明记载“申请人何家荣……,根据其提供的权利人:‘何庆维、何庆波、简洁、何翠萍’,地址‘广东省顺德县第三区桂马乡桂东村’或‘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某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查询,暂查不到该些权利人名下位于上述地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核时点:2019年2月27日15:30)"。
何家荣不服原顺德国土局的上述查询结果,于2019年3月19日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行政复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收到后于2019年3月25日作出粤自然行复〔2019〕175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并向原顺德国土局作出粤自然行复〔2019〕175号《提出答
复通知书》,要求该局提交书面答复及证据依据材料。原顺德国土局应该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作出《行政复议答复书》并附证据材料提交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5月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经审查作出粤自然行复〔2019〕17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驳回何家荣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19年5月14日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邮寄送达何家荣及佛山市自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