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关于病假的最新规定是病假从三个⽉到24个⽉不等,但实际上病假的时间长短也是需要考虑到和⽤⼈单位之间建⽴的实际⼯作年限的。可以享受到的病假只有三个⽉的话,那说明在单位⼯作的时间低于5年,5年到10年之间的病假是6个⽉,以此类推。
⼀、深圳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本⼈实际参加⼯作年限和在本单位⼯作年限,给予3个⽉到24个⽉的医疗期:
(⼀)实际⼯作年限⼗年以下的,在本单位⼯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五年以上的为6个⽉。
(⼆)实际⼯作年限⼗年以上的,在本单位⼯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9个⽉;⼗年以上⼗五年以下为12个⽉;⼗五年以上⼆⼗年以下的为18个⽉;⼆⼗年以上的为24个⽉。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患病或⾮因⼯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6条规定,职⼯患病或⾮因⼯负伤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付其或疾病救济费,病假⼯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付,但不能低于最低⼯资标准的80%。
⼆、病假⼯资
病假⼯资⽀付标准:根据员⼯在本企业的按下述⽐例⽀付
⼯龄不满2年者,为本⼈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资 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资90%;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资100%。现在出入深圳最新规定
病假期间⼯资计算基准:所有⽉薪⼯⼈以⽉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则以其过去三个⽉的平均⼯资为计算基准。但⼯⼈所有之⼯资不低于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资的80%计发。
事实上,关于病假⽅⾯的⼀些规定在全国各地都是统⼀的,这并不是深圳市当地的劳动局单独规定的。可是,⽆论我们⾝在哪个企业,因为请病假期间也有⼯资,所以说不可能凭员⼯⼝头交代⾃⼰需要请病假,公司就必须要让其休病假的,请病假也要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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