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公司空调电源管理,规范电源使用行为,提高空调电源利用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内所有使用空调设备的单位及个人,包括办公楼、商业广场、住宅小区等。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审批、实施、监督和检查由物业公司负责,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 电源管理主要包括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定时定量用电、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等方面内容。
第二章 空调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 物业公司要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空调设备的使用,根据季节变化、气温高低等情况
调整空调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温度。
第六条 各单位和个人使用空调设备时应按照规定调节温度,不得过低或过高,以免浪费电源资源。
第七条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使用或延迟关闭空调设备时,需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离开办公室或家庭时,应及时关闭空调设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第三章 定时定量用电
第九条 物业公司要建立完善的用电计量系统,监测和控制各单位和个人的用电情况。
第十条 各单位和个人要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不得超时使用空调设备,避免造成电能浪费。
第十一条 尽量利用自然通风降温的方式,降低空调设备的使用频率和时间,减少用电量。
第十二条 发现用电量异常增加或电源浪费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物业公司,配合进行查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 设备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物业公司要定期对空调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四条 各单位和个人要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定期清理空调滤网和散热器,保证空调设备正常的散热效果。
空调用电计算第十五条 使用空调设备时要注意空调的运行声音,如果发现异常噪音或震动,应及时联系物业公司进行检修处理。
第十六条 空调设备的更换和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擅自拆装设备或进行维修操作。
第五章 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 使用空调设备时要注意避免电源过载,不得随意增加用电负荷,以免造成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在使用空调设备时要注意保持通风,避免堆放杂物或遮挡空调出风口,以免影响设备散热效果。
第十九条 使用空调设备要注意节约用电,避免长时间高负载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
第二十条 使用空调设备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烟雾、异味、漏水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 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二条 定期召开电源管理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推动空调电源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第二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物业公司有权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减少相关权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物业公司空调电源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单位和个人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共资源,促进电源利用的合理化和节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