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勇殴打他人案(萧公(市北)行罚决字[2022]02905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萧公(市北)行罚决字[2022]02905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5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20
【处罚日期】2022.03.2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萧山区
【处罚对象】郑志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6:01
处罚名称于正被打事件 | 郑志勇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萧公(市北)行罚决字[2022]02905号 |
被处罚对象 | 郑志勇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22日晚,常某、郑志勇等人在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时路与******建设生活区宿舍***与杨某等人因琐事发生争执,后常某、郑志勇采用拳打脚踢等方式对杨某进行殴打,后被市北派出所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郑志勇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25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市北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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