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振文殴打他人案(萧公(新塘)行罚决字[2022]0471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萧公(新塘)行罚决字[2022]0471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70100 
【处罚日期】2022.05.0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于正被打事件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新塘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萧山区 
【处罚对象】常振文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7:23 
处罚名称
常振文殴打他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萧公(新塘)行罚决字[2022]04711号
被处罚对象
常振文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5日15时许,行为人常振文、梁**在萧山区新塘街道爱心医院对面工地,因工作纠纷问题,与刘*发生肢体冲突。常振文、梁**以拳打脚踢的方式对刘*进行殴打。常振文的行为已经构成殴打他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常振文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萧山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06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新塘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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