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沙县中考招考招生简章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学:
一、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一)基本原则
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尊重志愿、择优录取。
(二)录取依据
1.考试总分。中招总分满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按卷面原始分,体育与健康按“笔试+测试”得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卷面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各按卷面原始分的30%计入中招总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和体育与健康等7科折算后取小数点后2位,所有科目累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2.等级总分。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以全市为单位,根据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位次划定A、B、C、D、E五个等级,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等级按10分、B等级按8分、C等级按6分、D等级按4分、E等级按2分折算,7科等级折算分累加为等级总分。
3.考查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查科目成绩。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各考查科目必须全部合格。
4.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总分中加分或减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5.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
(三)考生档案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二、招生计划
学校 | 招生总数 | 普高生 | 体育生 | 美术生 | 中美班 |
沙县一中 | 800 | 700 | 100 | ||
金沙中学 | 700 | 600 | 100 | ||
沙县五中 | 300 | 300 | |||
合计 | 1800 | 1600 | 100 | 100 | |
沙县一中:中美课程实验班面向全市招收100名。
金沙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100名体育特长生,其中田径特长生80名,女足(手球)特长生10名,男足(手球)特长生10名。高盛面向同市辖区高普招收600名学生,沙县区、三元区、永安市所有在册学生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招收600名学生。
中考时间2022年具体时间沙县五中:普高生面向同市辖区高普招生300人,沙县区、三元区、永安市所有在册学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00人。
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按“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三类依次进行
(一)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沙县一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课程实验班”学生100名。金沙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100名。具体招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提出,经区教育局研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另行下文执行。
自主招生须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之后进行,在此之前组织的招生考试一律无效。自主招生学校于中考志愿填报之前,在沙县区中招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划定入围考生(投档总分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回原学校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二)统招生录取办法
1.确定入围考生。按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6倍划定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学科的入围等级总分。
2.平行志愿。全市中招实行平行志愿,同一批次内不设级差,实行平行投档。
3.录取以成绩为依据。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围考生。
4.同分录取方式。在统招中,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语文成绩仍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相同的,一起录取。
5.招生区域。除自主招生录取外,沙县区普通高中按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学籍)招收本辖区内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可不受户籍限制,面向三元区、永安市招生。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名额分配。沙县一中面向全区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350名,按生源比例分配到所辖的各初中学校。若“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调整为统招生指标,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
2.控制分值。城区初中(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初级中学、沙县一中初中部、沙县一中分校)、农村初中“定向生”可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45分、60分后录取。2023年调整为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以下考生不享受定向生待遇
(1)在初中阶段就读过程中存在过学籍所在学校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
(2)市区学校(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沙县一中、沙县一中分校、三明北附实验学校)之间转学的考生。
4.同分同录。定向生录取时,若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录取。
(4)往届考生成绩扣除3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招生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即三年制)招生对象为: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职工、现役军人、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以上者。
2.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录取办法。根据《2022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参加2022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行网络统一招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对象,由具备招生资格且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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