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到工伤后的解聘事宜,达成如下和解意见:
第一条 协议主要内容
乙方系甲方员工,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据实填写受伤的具体时间)在为甲方提供劳动过程中遭受工伤,导致乙方XXXXX(据实填写乙方的伤情)。甲方已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并申请工伤认定,双方协商解聘并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解聘约定
1.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经济补偿金。
2.甲方配合办理乙方的解聘手续及劳动关系、劳动档案的转移。
3.乙方解聘后,若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乙方不得再就工伤一事,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工伤赔偿约定
1.鉴于甲方已经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工伤待遇依法由社保基金承担的部分,直接支付至乙方社保账户,乙方解聘不影响工伤待遇的支付。
2.鉴于双方已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由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XXXX元(据实填写约定的赔偿金额),甲方于签订本协议后的X日内(据实填写约定的付款时间)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关于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一次性了结,再无纠纷。
2.双方均已确认充分了解本协议内容,签订本协议之后不得随意反悔。
3.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XX市XX区(据实填写签约地点)
工伤赔偿协议书签约地点:20XX年XX月XX日(据实填写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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