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酒店兼职服务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酒店运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兼职服务员。
三、基本要求
1. 兼职服务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一定的服务技能。
2. 兼职服务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酒店规章制度及社会公德。
3. 兼职服务员应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项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工作职责
1. 兼职服务员应按照酒店规定的服务流程,热情、周到地为客人提供服务。
2. 兼职服务员应负责酒店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确保环境整洁。
3. 兼职服务员应负责客房的整理和清洁工作,确保客房干净、舒适。
4. 兼职服务员应协助餐厅服务员完成餐厅服务工作。
5. 兼职服务员应负责酒店物品的保管和整理。
五、工作时间与考勤
1. 兼职服务员的工作时间由酒店根据业务需求安排,一般不超过每周20小时。
2. 兼职服务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 兼职服务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酒店提出申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 兼职服务员请假期间,如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
六、薪酬与福利
1. 兼职服务员的薪酬按照酒店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2. 兼职服务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3. 兼职服务员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七、培训与发展
1. 兼职服务员应积极参加酒店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 酒店将根据兼职服务员的表现,提供晋升机会。
八、奖惩制度
1.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服务员,酒店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服务质量不达标、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兼职服务员,酒店将给予警告、、解聘等处理。
3. 兼职服务员如有严重违纪行为,酒店有权立即解聘。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宾馆服务员管理制度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酒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