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宾馆员工的出勤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宾客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宾馆所有员工,包括前台、客房、餐饮、物业等部门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 宾馆管理层有权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 出勤要求
第五条 员工应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参加工作,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六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必须提前向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七条 连续三天未请假、未到岗或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被视为放弃工作,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宾馆服务员管理制度第八条 员工不得私自调换班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
第九条 员工在工作中需要离岗时,应填写离岗登记表,由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出勤记录
第十条 宾馆将建立健全的出勤记录系统,记录员工的上岗时间、下岗时间及请假情况。
第十一条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考勤机进行签到签退,不得代签或伪造考勤记录。
第十二条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核算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篡改。
第四章 出勤惩罚
第十三条 对于迟到早退、擅自请假、无故缺勤等现象,宾馆将采取相应的出勤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将被扣除当月的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 无故缺勤三次以上的员工,将被停止发放工资,并向公司行政部门做出通报。
第十六条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宾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由宾馆管理层负责解释,如有疑义,以宾馆管理层解释为准。
第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将提前通知员工,并在宾馆内部公示。
以上是宾馆员工出勤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每位员工都能遵守规定,提高工作效率,为宾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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