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公⽂写作格式
中国共产党机关现⾏公⽂⽂种14种,其中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求、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与⾏政机关通⽤公⽂名称相同,使⽤范围也基本相同。决议、公报、指⽰、条例、规定仅党的机关使⽤,命令(令)、公告、通告、议案仅⾏政机关使⽤,党的机关不使⽤。
1. 决定
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动做出安排时使⽤的⼀种公⽂。决定可由机关作出,也可由会议作出。如《七届全国⼈⼤⼀次会议关于设⽴海南省的决定》。决定对领导机关⽽⾔,发挥着领导作⽤;对公民⽽⾔,有着⾏动凭据的作⽤。决定的特点是:权威性、约束性、具体性。决定按其内容可分为:法规性决定、部署性决定、表彰性决定、处罚性决定、任免性决定、宣告性决定等。
标题。有两种形式:⼀种是由发⽂机关名称、事由和⽂种组成的单⼀式标题。⼀种是正副标题形式,这种标题的正题同第⼀种形式⼀样,副题需写明什么时间、什么会议通过的本决定。在写作时,究竟采⽤何种形式的标题为宜,可根据实际情
况灵活掌握。
正⽂。⼀般由发布的理由 (包括根据、原因、⽬的等)、决定的事项、结尾三部分组成。发布的理由,是决定正⽂的开头部分,其内容主要是交待为什么发布决定或根据什么发布决定,以便使⼈们明⽩发布决定的必要性。决定的事项,是决定的主体部分。不同的决定在写法上不尽相同:法规性决定,着重写明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问题,应采取什么样的处理⽅法或对解决所决定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要求。部署性决定,着重写明部署任务的原则或为完成任务⽽应该采取的具体措施。表彰性决定要写出表彰对象的名称、先进事迹和贡献、表彰的形式(授予称号、授勋、奖章、证书、物质奖等)。批评性决定应写出违纪⼈员的简历、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对错误的定性以及处理决定。任免性决定及宣告性决定内容都⽐较简单,前者只需写明对何⼈任免何种职务即可;后者中将告知⼈们的重要事情叙述清楚即可。如果内容复杂、涉及的问题较多、篇幅较长的决定,写主体部分时可将内容分条列项,逐⼀写出。结尾部分,往往是围绕所决定的事项提出要求、希望或号召。这⼀部分并⾮所有决定都有,通常多⽤于表彰性决定。
落款。包括发布决定的机关名称、发布⽇期。如果决定的标题采⽤的是正副标题形式,决定的最后也可不写落款。
写决定,对事项要表述清楚,有关问题的界限要清晰;⽤语要确切,⽂风要质朴,要切实做到简洁、求实。
2. 公告
公告的格式
公告分标题,正⽂和落款三部分。
1.公告的标题
公告的标题有三种形式:第⼀种由发⽂机关名称、事项、⽂种组成;第⼆种由发⽂机关名称和⽂种组成;第三种只写出⽂种“公告”即可。
2. 公告的正⽂。
公告的正⽂⼀般包括因由、事项和结语三个内容。
包括开头的原因,讲原因⽬的;主体的事项,及告知的内容,可以分条款写下;最后是写结尾,写实施的期限、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也可以简洁地提出对⼈民的希望,对违背者的警告等,结语⼀般⽤“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习惯⽤语,体现公告的庄重性、严肃性。
3. 公告的落款(⽂尾)。
公告的落款要求写出发布机关的名称和⽇期。如果机关名称已在标题中出现,在落款处也可不写,只写年、⽉、⽇或年、⽉、⽇写在标题的下⽅、正⽂的上⽅。
由于公告语⾯⼴,撰写时要注意:事理周密⽆漏洞,条理清楚不啰嗦,语⾔通俗不鄙俚,⽂风严肃不做作。做到易读易懂易知。
3.通告
通告的格式
1、通告的标题写法有三种:
①"通告"。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在通告前加上“紧急”⼆字。
②"关于XXX的通告"。
③"XXX关于XXX的通告"。
④"XXX的通告"。
2、通告的原由。
主要阐述发布通告的背景、根据、⽬的、意义等。通告常⽤的特定承启句式“为……,特通告如下”或者“根据……,决定……,特此通告”引出通告的事项。
3、通告事项。
通告事项是通告全⽂的核⼼部分,包括周知事项和执⾏要求。撰写这部分内容,⾸先要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较多,可采⽤分条列项的⽅法;如果内容⽐较单⼀,也可采⽤贯通式⽅法。其次要做到明确具体,需清楚说明受⽂对象应执⾏的事项,以便于理解和执⾏。
4、通告的结语。⽤"特此通告"或“本通告⾃发布之⽇起实施”表达
4.通知
通知⼀般由标题、正⽂和落款三部分组成。具体写法如下:
(1)标题。通常有三种形式:由发⽂机关名称、事由和⽂种构成;由事由和⽂种构成;由⽂种“通知”作标题。
(2)正⽂。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开头主要交代通知缘由、根据;主体说明通知事项;结尾提出执⾏要求。在写正⽂之前,要在标题之下、正⽂之上顶格写出被通知对象的名称,在名称后加冒号。
(3)落款。写出发⽂机关名称和发⽂时间。如已在标题中写了机关名称和时间,这⾥可以省略不写
5.通报
通报的格式
通报在结构上⼤体是由标题、受⽂单位(主送机关)、正⽂、落款四部分组成。
(1)通报的标题
由制发机关,被表彰或被批评的对象和⽂种构成。通常有两种构成形式:⼀种是由发⽂机关名称、事由和⽂种组成,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少数地⽅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集资问题的通报》;另外⼀种是由事由和⽂种构成,如《关于给不顾个⼈安危勇于救⼈的王××同志记功表彰的通报》。此外,有少数通报的标题是在⽂种前冠以机关单位名称,如《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也有的通报标题只有⽂种名称。
(2)通报的受⽂单位(主送机关)
行政公文写作格式⼀般通报有受⽂单位。少数普及性通报,可以不写受⽂单位。
(3)通报的正⽂
正⽂⼀般由四部分组成。
⼀是引⾔部分,主要是概括通报的内容、性质、作⽤和要求。如批评性通报的引⾔可以写:“现将××通报发给你们,望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表扬性通报的引⾔是:“特对××通报表扬,望各单位组织学习’’等。
⼆是事实部分。表扬性通报写先进事迹,批评性通报写错误事实。既要把主要事实写出来,⼜要写得精练概括.。
三是分析处理部分。对先进事迹的先进性或错误事实的本质,进⾏恰如其分的分析,有的还要分析出先进事迹的经验或犯错误的原因,并且提出处理意见,如表扬性通报还可以写出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的决定,批评性通报写出处分决定。
四是号召或要求部分。提出根据通报的精神要求⼈们去如何做,或者号召为实现什么⽬标奋⽃。
有的通报正⽂部分不写引⾔.开门见⼭直接叙述事实。这也是可以的。
(4)通报的落款
写上发⽂机关名称及发⽂⽇期。
6.议案
议案的格式
“议案”⼀般由公⽂常规的标题、正⽂和落款三部分组成,落款亦分上、下款。
议案的标题
标题由发⽂机关、事由(提请审议事项)、⽂种三部分构成。如《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发⽂机关是国务院,“事由”是“关于提请审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草案)》”,“⽂种”即“提案”。议案的标题采⽤常规公⽂标题模式,有两种写法,⼀是发⽂机关+案由+⽂种,⼆是省略发⽂机关,案由+⽂种。前者如《××市⼈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乡镇企业条例〉的议案》;后者如《关于提请审议修改后的国务院机构改⾰⽅案的议案》。议案标题⼀般不能采⽤发⽂机关加⽂种或者只有⽂种的写法。
议案的主送机关,只能是同级⼈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能有其他并列机关。要采⽤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得随意简化。
议案的正⽂
议案的第⼀部分叫做案据,顾名思义,这部分要提供提出议案的根据。由于内容不同,这部分的篇幅长短在不同议案中会有很⼤差异。
从内容上看,由提请审议内容、说明(缘由、⽬的、意义、形成过程等)和要求组成。从形式上看,除多以“要求”结尾外,可以从提出审议事项开头,然后加以说明;也可以在开头说明议案的缘起或⽬的意义或形成过程,然后再提出审议事项,再结尾。
⽅案部分,就是对提请审议的事项或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法的部分。如果是提请审议已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解决问
题的⽅案就在法律法规之中,这部分只需写明提请审议的法律法规的名称即可,但要把法律或法规的⽂本作为附件。如果是任免性议案,要将被任免⼈的姓名和拟担任的职务写明。如果是提请审议重⼤决策事项的,要把决策的内容⼀⼀列出,供⼤会审阅。如果是建议采取⾏政⼿段解决某⽅⾯问题的,要把实施这⼀⾏政⼿段的⽅案详细列出,以便于审议。不能只指出问题,⽽没有解决问题的⽅案。
结语是议案的结尾部分,主要⽤于提出审议请求。⼀般都采⽤模式化写法,⾔简意赅。如“这个草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请审议。”
议案的落款有签署和⽇期两部分
⼀般⾏政公⽂,最后签署的都是发⽂机关的名称,⽽议案有所不同,要由政府⾸长签署。国务院提交给全国⼈⼤的议案,要由总理签署;各省、市、⾃治区提交给同级⼈民代表⼤会的议案,要由省长、市长或⾃治区主席签署。⽇期格式与⼀般⾏政公⽂相同。
7.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的陈述性公⽂。
⼀、标题:制发机关+事由+报告;报告前可加“紧急”。
⼆、正⽂:
㈠事由:直陈其事,把情况及前因、后果写清楚。
㈡事项:写⼯作步骤、措施、效果。也可以写⼯作的意见、建议或应注意的问题。
三、结尾:可写“特此报告”、“专此报告”,后⾯不⽤任何标点符号,或“以上报告如⽆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或“以上报告,请指⽰”等语。
注意事项:概述事实,重点突出,中⼼明确,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8.请⽰
请⽰的格式:
1.请⽰的⾸部。主要包括标题和主送机关两个项⽬内容。
(1)标题。请⽰的标题⼀般有两种构成形式:⼀种是由发⽂机关名称、事由和⽂种构成。如《××县⼈民政府关于××××××的请⽰》;另⼀种是由事由和⽂种构成,如《关于开展春节拥军优属⼯作的请⽰》。
(2)主送机关。请⽰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件的机关。每件请⽰只能写⼀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
2.请⽰的正⽂。其结构⼀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等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交代请⽰的缘由。它是请⽰事项能否成⽴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的客观、具体,理由讲的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2)主体。主要说明请求事项。它是向上级机关提出的具体请求,也是陈述缘由的⽬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只宜请求⼀件事。另外请⽰事项要写的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3)结语。应另起段,习惯⽤语⼀般有“当否,请批⽰”,“妥否,请批复”,“以上请⽰,请予审批”或“以上请⽰如⽆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执⾏”等。
3、请⽰的尾部即落款
落款⼀般包括署名和成⽂时间两个项⽬内容。标题写明发⽂机关的,这⾥可不再署名,但需加盖单位公章,成⽂时间××××年××⽉××⽇。
4、掌握撰写请⽰应注意的事项:
第⼀,要正确选⽤⽂种;
第⼆,要做到⼀⽂⼀事。
第三,要避免多头请⽰。
第四,要避免越级请⽰。
9.批复
批复的结构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结尾、发⽂机关⼏部分。
(1) 批复的标题
标题包括批复机关、批复事项和批复⽂种三个部分。如《××市××区⼈民政府对〈组建××集团的请⽰〉的批复》。也可只写批复事项及⽂种两部分,如《组建××集团的批复》。
(2) 批复的主送单位
即来⽂请⽰的单位。其位置在标题之下,正⽂之上。批复是有针对性的,所以不可缺少主送单位。
(3)批复的正⽂
分为开头、内容和结语三部分。
批复的开头⼀般注明批复的依据,⽤以说明是针对哪个请⽰所作的批复,要求写得严谨、明确。如"《xx国际⽂化交流公司关于举办'xx杯'书法⼤赛的请⽰》(xx字[1994]14号)收悉",然后,⼀般写如"经董事会研究,现批复如下"、"经研究,批
复如下"等。注意不可简单写成"×年×⽉×⽇来⽂收悉",许多来⽂,究竟是哪份,很不清楚。
请⽰的内容决定批复的写法。下级机关只就某个具体事项请⽰,批复的内容亦简单明了,可直接表态,同意的就写肯定意见,不可意的要提出有根据的、有针对性的缘由。有的批复具有⼀定的普遍性,则需上级机关较为详细地写明批复态度,充分阐明理由。还有些批复可在同意的前提下,原则性地提出希望。如"希望在弘扬民族⽂化、促进民族⽂化与国际⽂化交流⽅⾯,在发扬我公司的企业⽂化传统⽅⾯,作出努⼒"。
批复的结语使⽤的语⾔要简短,语⽓要坚决,态度要鲜明。
对请⽰的批复⼀般分三种意见:完全同意,不完全同意、完全不同意。意见不同写法也不同。
完全同意的批复可以不写同意的理由,只明确表态。如:"你部银⽔字[1994]4号请⽰收悉,经董事会研究,同意银⽔湖旅游度假村提前开⼯(⽇期为1994年6⽉6⽇)。"
下级单位的请⽰,受政策和具体情况限制有时不能得到完全同意的批复。在写此类不完全同意批复时先说明同意部分,再讲清不同意部分及其原因。如:"你部公关字[1994]12号请⽰收悉,经研究同意购制'486'电脑⼀台,但囿于经费所限,暂不同意购制轻型印刷设备。"
完全不同意的批复,⼀定要讲明不同意的理由和根据。因为对下级的请⽰有完全不同的理解,所以要在周密的思考和研究后,清楚、肯定、有针对性地答复下级请⽰,不能使⽤有歧义的词语。也可在发⽂之前,先向下级单位讲明理由和依
据。
(4)批复的结尾多⽤"此复"、"特此批复"等习惯⽤语。
(5)批复的发⽂机关、发⽂⽇期也是不可遗漏和忽视的部分,并且要书写完整。
10. 意见
意见的格式包括:
1、标题
意见的标题有两种常见写法。⼀种是由发⽂机关+主要内容+⽂种组成,如《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民政府关于〈关于中国教育改⾰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另⼀种由主要内容+⽂种组成,如《关于提⾼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部民主⽣活会质量的意见》
2、主送机关
分为两种情况:需要转发的意见,没有主送机关这⼀项,但转发该意见的通知,要把主送机关写清楚。直接发布的意见,要有主送机关,主送机关的排列⽅法和⼀般公⽂相同。
3、意见的正⽂
意见的正⽂⼀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
1.开头:发⽂缘由
意见的开头部分,主要写出发布意见的背景、根据、⽬的、意义等,但不⾯⾯俱到。⽂字根据具体情况可长可短,最后以“现提出以下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等过渡性语句转⼊下⽂。
开头,概括性说明制定意见的缘由,⽬的或依据。常⽤“现提出如下意见”作为承启语转⼊意见的主体部分。
2.主体:条⽂
主体部分解决“如何认识”和“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结构安排上应先写原则性指导意见,后写具体性指导意见;先写理论性认识,后写解决办法。内容较多篇幅较长的意见,可以⽤序号或⼩标题形式排列,以使结构更清晰明朗。
意见的主体,要把对重要问题的见解或处理办法——写明。
如果是规划性意见,内容繁多,可列出⼩标题作为各⼤层次的标志,⼩标题下再分条表述。如果是内容较单纯集中的⼯作意见,主体部分直接列条即可,不必再设⼩标题。
3.结尾:执⾏要求
有些意见需要对贯彻执⾏提出⼀些要求,可以列⼊条款,也可单独在正⽂最后写⼀段简练的⽂字予以说明。如⽆必要,此项免除。
上报的意见,结尾可提出请求批转的要求,如“以上意见如⽆不妥,请批转各地(单位)执⾏。”下发的意见⼀般要求下级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有的还可以提出在贯彻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案的要求。
4、发⽂机关
5、发⽂时间:⼀般以定稿时间为准。
意见的格式,⽬前还没有规范的统⼀要求。常见的有四种:
⼀是上下⾏⽂均抬头,有受⽂单位。上⾏⽂作为建议报上⼀级机关,抬头直书直接上级机关名称:下⾏⽂下发指导性意见,与通知⼀样,受⽂单位为听属下⼀级机关、单位。凡抬头的“意见”,⾏⽂中落款⼀般应放在⽂尾。与其他上下⾏⽂同。
⼆是意见不抬头.与公报、公告同。⼀般应将制发机关、制发时间放在标题之下。也有的把落款时间放在⽂尾。由于“意见”内容⼀般涉及重⼤事项、重⼤政策,制发机关、时间放在标题之下,⼀⽬了然,以⽰庄重。
三是批转、转发意见。⾏⽂形式上是通知,内容是意见。被批转、转发的意见以上两种情况都有。⼀般来说应采取抬头的形式,如部门要求党委、政府批转的意见,应有抬头,即意见呈报机关。且在⽂尾有以上意见如⽆不妥,建议批转各地各部门执⾏”字样,呈报机关、时间在⽂尾。少数情况也有意见不抬头,制发机关在意见标题之下,⽂尾没有请求批转的字样。
四是印发本机关的⼯作意见、实施意见。这种⽂体⾏政机关在新《办法》实施前⽐较普遍,即使在党委系统也较常见。主要原因是有些意见中不便表述的内容,在印发通知的导语中表达。应当说在在意见作为通⽤的正式⽂种后,印发意见这种情况应逐步被直接发意见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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