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行政文体
一、学习目标与建议
本编共分两章。通过第一章行政机关公文的学习,应搞清楚法定公文的概念、特点、分类及构成要素和写作要求;掌握各公文文种的用途以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等重点文种的一般写法。通过第二章事务文书的学习,应当搞清楚简报、调查报告、计划、总结及各类法规规章的涵义及特点;掌握调查报告、计划、总结、各类规章的一般写法以及简报、计划、总结的写作要求。
二、应重点掌握的知识
第一章  行政机关公文
(一)公文的概念
   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各类书面文字材料。
  行政公文写作格式 狭义的公文是专指国务院办公厅2000824日颁布、20011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三种公文,即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
意见、函、会议纪要。
  (二)公文的特点:法定性、政策性、实用性、时效性、规范性
  (三)公文的分类
    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分类:
    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所属的上级机关呈送的公文。
    下行文:是上级机关向所属的下级机关送发的公文。
平行文:是同级机关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制发的公文。
(四)公文的体式
公文的体式主要是指公文的构成要素、构成格式及其印装规格。体式特别固定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书的重要特征,也是其法定性的重要体现。各构成要素的标识位置及其注意事项应按教材内容予以掌握。
(五)重点公文文种的写作注意点
1.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落款和成文日期组成。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公文标题常用的写法;另一种是批示类通知的特殊写法。正文一般由缘由、事项、要求组成,但各类通知在实际写作中的侧重点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