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有哪些
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为了保证行政公文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准确性,它有着严格的格式要求。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都有哪些。
一、页面设置
首先是纸张规格,一般使用 A4 型纸,其幅面尺寸为 210mm×297mm。
页边距的设置也有明确规定。上白边(天头)为 37mm±1mm,下白边(地脚)为 35mm±1mm,左白边(订口)为 28mm±1mm,右白边(切口)为 26mm±1mm。
文字的排版方向一般为横排,特殊情况可以竖排。
页码位于页面底端,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如“ 1 ”。
二、字体字号
行政公文的标题一般使用 2 号小标宋体字。
正文部分通常使用 3 号仿宋体字。
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 3 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三、文号
文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组成。
发文机关代字要简洁明了,能够反映发文机关的特征。年份要用全称,并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四、标题
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标题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五、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六、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表述要准确、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七、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八、发文机关署名
发文机关署名应当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九、成文日期行政公文写作格式
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的时间,一般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十、印章
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一、附注
附注是对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加以说明,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十二、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抄送机关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十三、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 4 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后加“印发”二字。
总之,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十分严格,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来撰写和排版公文,才能确保公文的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于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来说,熟练掌握行政公文的格式要求是一项基本的职业技能,也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