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公文写作格式
国家行政公文写作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标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以下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 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的纸张定量为60g/m2~80g/ 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折度 15次,不透明度 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 297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 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 1mm
版心尺寸为:156mm 225mm〔不含页码〕
6 文中图文的颜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颜均为黑。
7 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制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油墨应到达谱所标bl100%,红油墨应到达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处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 4mm。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钉脚平伏牢固;后背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 1mm,四角成90o,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那么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局部。置于公文首页红反线〔宽度同版芯,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训眉首;置于红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假设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 ★ 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后加 文件 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那么酌定,但是最大不能
等于或大于22mm 15mm。
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 文件 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 第 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2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
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8.2.2 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附件 ,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 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 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就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8.2.5 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 零 写为 o ;成文时间的标识位置见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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