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种行政公文写法示例之体式与基本要求
二、公文的体式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和格式
1.眉首部分
(1)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也称印制编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号。有些文件(主要是密级文件)需要一一编上份数序号,份数序号应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是指公文内容涉密程度的等级。密级标识有“绝密”、“机密”、“秘密”三种。不涉及保密内容的普通文件,则没有这个项目。
(3)紧急程度:
是指送达和办理公文时需要标识的紧急程度的要求,标明“特急”或“急件”字样的公文为紧急公文。没有紧急标识的是按一般程序和方式处理的普通公文。
(4)发文机关标识:
也称公文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二字构成。通常以红标识。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
简称文号,指发文机关同一年度公文排列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行政公文写作格式 (6)签发人:签发是发文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核,在同意发出的文稿上签字的公文制发步骤。而签发人是指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负责人。在上行文中,要标识签发或会签公文的机关领导人姓名。
2.主体部分
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这一部分通常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项目构成。
(1)标题:
公文的标题要能准确地、概括地揭示公文内容,并能透视文种。公文标题可分为四种形式:
①发文机关名称+发文事由+公文种类
如:《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物价工作和稳定市场的紧急通知》
②事由+公文种类
如:《关于召开经济工作会议的通知》
③发文机关名称+公文种类
如:《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五保户普查工作的通知》
④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这类标题主要见于公开发布的公文,用的不多。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负有公文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下行文中,专发性的公文只有一个主送机关;普发性的公文有较多个主送机关;为行文简洁,可用统称统指受文机关,甚至可以不写主送机关。
(3)正文:
这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公文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这一部分。正文一般包括开头、主体、结尾三个部分。
a、开头。开头方式常见有:目的式、根据式、根据式与目的式混合、缘由式等。
b、主体。主体部分可以说是核心中的核心。此部分主要围绕公文的基本内容进行表述,要求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表意明确,条理清楚。
c、结尾。常用的方式有:归结式、说明式、申明式、祈请式、期望式等。
(4)附件说明:
附件是附在主件之后,对文件内容起说明和补充说明的文字材料。
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附件有几件,应标出序号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
(5)成文时间:
是指公文生效的法定时间。公文上标注的成文时间,一般应以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6)公文生效标识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都应当加盖红印章,加盖印章是公文最后生效的标志;联合上报的公文,应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主办机关印章在前;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日期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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