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利无功德是为出家。有为法者可说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为无为法。无为法中无利无功德。。出家者无彼无此亦无中间。离六十二见处于
涅盘。智者所受圣所行处。
降伏众魔度五道。净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恼于彼。离众杂恶摧诸外道。超越假名出淤泥。无系着无我所。无所受无扰乱。内怀喜护彼意。随禅定离众过。若能如是是真出家。于是维摩诘语诸长者子。汝等于正法中宜共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难值。诸长者子言。居士。我闻佛言。父母不听不得出家。维摩诘言。然汝等便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出家的目标是什么
出家的条件及方法
(一)依据如来的正法规(dhamma)与律(vinaya),以及国家相关
规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拥有虔诚恭敬且正确的信念之外,尚须具备以下的条件: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检证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佛制)。(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
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佛制,债务还清了可以出家)。(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佛制可通融)
7. 沙弥年龄不小于7岁(佛制),沙弥年龄不小于17岁(政府)。(佛制年满二十受大戒,不满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弥。出家年龄没有上限,佛在世时有一百二十岁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够自理,有能力修学受持戒律,否则不许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后可以出家)。(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于正 被打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国汉传佛教实行度牒僧籍制度的办法规定。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佛制],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
[非佛制]学习沙弥律仪 [佛制]、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三)对于出家的学历要求,并不是很多人说的要大学学历。国家没规定有(只是担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严格),各地政府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现在
规定就是高中文化,实际有许多还是小学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注明为[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据在《四分律藏》中,由于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弥不得阅读《四分律》,所以具体经
典出处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内容也不够全面,但希望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帮助。
求度出家的条件2007-08-24 20:41圣严法师
有些人以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头发一剃,衣服一换,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一些人常常询问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么条件呢?”他们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简单的,不是说“不要什么条件,只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说:“条件多哩,一时间也说不清的。”
实际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一切众生,都是平等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资格出家,不论贫富贵贱,智愚圣凡,佛门之中,无不容纳。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翟贿,只是立脚点的基本平等,并非毫无鉴别的一律收容,否则佛教便将成为一个藏污纳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学佛(不即是出家)的条件是来者不拒,出家的要求
则有十三重难与十六轻遮,现在分别如下:
第一、十三重难者:坏内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坏工作来出家者),破
他梵行(也净戒人行淫者),贼心入道(偷听说戒),黄门(无性机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两种性器者),畜生变为人形者,非人变为人形者,犯边罪(曾经受戒而犯大戒者),弑父,弑母,弑阿罗汉,破
和合僧,出佛身血。
第二、十六轻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盗贼,不度负债人,不授年未满二十岁者具足戒,不度癞、白癞、痈疽、颠狂等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正者皆不度),父母不听者不度,不度军公现职人员,
不得无衣无钵受大戒,不得借人衣钵受大戒,不自称名不得戒,不肯称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着俗服外道服及装饰品者不得戒。正如百一羯磨中说:“端正者出家,清净者圆具(受大戒)。”
这便是出家的条件了,所谓重难者,只要任占一难,今生便不听在佛法中出家,至于轻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随时出家。另据萨婆多论中说;“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设师僧强授,亦不得戒,惟听为沙弥;七岁以下,亦不听度,若度受戒,一直恶作。”
太小太老,都不许出家,僧祗律中说,“若减七岁,若满七岁,不知
好恶,皆不应与出家。”又说:“若过七十,能为所作,若减七十,
不堪造事,卧起须人,皆不听出家,若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
可知七岁以下七十岁以上,皆不许度其出家,二十岁以前,六十岁以后,虽许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弥,老则老沙弥,小沙弥终将可成大比丘,老沙弥则永不得受大戒。这些条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某些佛教徒,却只限于纸上谈兵,登坛秉具之时,教授与戒和尚,固然会问遮难,但总未见一个新戒被难住和遮住的。有些戒场,为贪戒子多,明知小沙弥不够二十岁,竟教他们先打妄语说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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