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陶喆和韩国歌手金恩圣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金恩圣∙【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10.14
【文 号】文市函[2009]2070号
【施行日期】2009.10.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陶喆和韩国歌手金恩圣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07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4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奥国际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陶喆和韩国歌手金恩圣,于2009年11月15日到江苏省南京市加盟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