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韩国歌手金恩圣、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福建演出的批复【法规类别】演出 【发文字号】文市函[2010]1369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10.06.29 【实施日期】2010.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4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韩国歌手金恩圣、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福建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0〕1369号)福建省文化厅:© 金恩圣北大法宝:(www.pkulaw)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法宝V6有何新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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