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一、条文内容: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主旨:
本条关于农、林、牧、渔业项目中享受免税和减半征税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具体细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条规定没有明
确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哪些是免税的?哪些又是减税的?减税的又减多少?这些问题就是本条规定要回答的问题。
与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相比,本条的规定更加系统全面,法律层次也有所提高。原对内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规定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性文件中;而对外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在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第三款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八十一条中,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对现行内资税法和外资税法相关规定进行了统一、调整、整合,本条则进一步细化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涉及的内容。
本条在具体细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时,主要依据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 - 2002)的规定。分类标准主要依据我国现阶段各行业发展状况,按照国际通行的经济活动同质性原则进行划分,并积极采用了联合国《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的若干规定。按该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四个层次,即门类、大类、中类、小类,一共20个门类、95个大类、396个中类、913个小类。本条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列举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再根据与基本生活必需的关系远近,区分不同情况,分为免税和减半征收两类。划分的标准主要是,涉及到国计民生
最基础、最重要的项目,关系到最大多数人生计、健康的项目,以及最为薄弱、最需要扶持的项目给予免税待遇;对有一定收入,国家在一定期间仍鼓励发展,仍需要扶持的项目实施减半征收;本条没有列明的项目及国家禁止和限制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即并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列农、林、牧、渔业项目都有免税或减半征收的待遇。因此,本条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享受免税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具体范围
(一)部分基础性农、林、牧、渔业项目。
1蔬菜的种植。包括各种叶菜、根茎菜、瓜果菜、茄果菜、葱蒜、菜用豆、水生菜等的种植,以及蘑菇、菌类等蔬菜的种植。
2.谷物的种植。指以收获籽实为主,可供人类食用的农作物的种植,如稻谷、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等谷物的种植。
3.薯类的种植。包括马铃薯(土豆、洋芋)、甘薯(红薯、白薯)、木薯等的种植。
4.油料的种植。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等油料的种植。
5.豆类的种植。包括大豆的种植和其他各类杂豆(女口豌豆、绿豆、红小豆、蚕豆等)的种植。
6.麻类的种植。包括各种麻类的种植如亚麻、黄红麻、兰麻、等的种植;用于编织、衬垫、填充、刷子、扫帚用植物原料的种植。
7.糖料的种植。包括甘茶、甜菜等糖料作物的种植。
8.水果、坚果的种植。包括园林水果如苹果、梨、柑楠、葡萄、香蕉、杏、桃、李、梅、荔枝、龙H良等的种植;西瓜、木瓜、哈密瓜、甜瓜、草莓等瓜果类的种植;坚果的种植,如椰子等;在同一种植地点或在种植园内对水果的简单加工,如晒干、暂时保存等活动。但不包括生水果和坚果等的采集。
9.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属于农业科学技术方面的鼓励优惠。
(二)中药材的种植。主要指用于中药配制以及中成药加工的药材作物的种植。包括:当归、地黄、五味、人参、枸杞子等中药材的种植。但是不包括:用于杀虫和杀茵目的植物的种植。
(三)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包括育种和育苗、造林、林木的抚育和管理。
(四)牲畜、家禽的饲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猪的饲养从牲畜的饲养中分离出来,本条则将两者合二
外资企业为一,即牲畜的饲养包括猪、牛、羊、马、驴、马累、骆驼等主要牲畜,也包括在饲养牲畜的同一牧场进行的鲜奶、奶油、奶酪等手L品的加工,在农(牧)场或农户家庭中对牲畜副产品的简单加工,如毛、皮、等的简单加工,家禽的饲养包括鸡、鸭、鹅、驼鸟、鹤鸪等禽类的孵化和饲养;相关的禽产品,如禽蛋等。但是不包括鸟类的饲养和其他珍禽如山鸡、孔雀等的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