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罪全国特别重大火灾案例5篇
篇一:全国特别重大火灾案例
1、香格里拉大火事件。
2014年1月11日1时10分许,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仓房社区池廊硕8号“如意客栈”经营者唐英,在卧室内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烧损、拆除房屋面积59980.66平方米,烧损房屋直接损失8983.93万元,无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使用取暖器不当,引发的责任事故。唐英涉嫌失火罪,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大火持续时间长,造成损失严重,引发了媒体及公众对古城保护及商业开发的思考。
2、贵州永吉200年苗寨被烧毁。
12月12日下午4点,贵州省剑河县久仰乡久吉苗寨起火,据初步统计,有60余栋民房被烧毁。据了解,久吉苗寨已有200多年
历史,该村寨多为木质结构房屋。据了解,遭受火灾的久吉苗寨是剑河县最大的苗族村寨之一,也是剑河县苗族传统文化
留存保护较为完整的村落。2006年,久吉苗寨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久吉的建筑有三大特:第一个特是房子皆为苗家特木房,第二个特是家家户户盖青一的木皮,颜一体,使整个村寨呈现一种原始状态。第三个特是久吉的粮仓布置得很规范,也正是因为这三大特,所以久吉于2010年8月被国家提名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村寨。
篇二:全国特别重大火灾案例
吉林商业大厦位于吉林市船营区珲春街与河南街交汇处,1987年经消防审核合格后开工建设,1990年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于1993年、1995年两次扩建。大厦共有业户64家,其中个体工商户57家,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7家,日常管理由商业大厦负责。该大厦东侧为商业区、西侧为影院、南侧为居民楼、北侧为联通大厦.
吉林商业大厦建筑高度为23.9m,长121.5m,宽99m,为“L”型建筑,总建筑面积42000㎡,共5层,每层分3个经营区,主要经营家电、服装、鞋帽、家具等。其中1楼2区摊位出租经营服装百货。此次火灾共造成19人死亡,24人受伤,火灾烧毁商场内部分日用百货商品,火灾过火面积15830 ㎡,直接财产损失1560万元。
篇三:全国特别重大火灾案例
1、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已导致53人遇难
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中心静安区一幢正在进行外部修缮的28层教师公寓燃起大火,烟雾、气味弥漫周边数百米。大火
持续约4小时,终在晚间6时30分许被基本扑灭。消防队员进入楼道收拾残火,搜救楼内居民。
截至16日9时30分,在上海市中心胶州路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数已上升至53人。正在医院的伤者有70人,其中17人伤势严重。
现已初步查明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四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国务院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召开全体会议,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和问题。至11月17日,发生火灾的胶州路大楼工程建设涉及的总包、分包、施工、监理等有关情况均已查明。事故调查组表示,这起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所导致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也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故。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推动整个
安全生产工作。
2、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火灾
2010年8月28日14时54分,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售楼处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7人受伤。火灾发生后,由于售楼处销售大厅内放置大量宣传用展板和条幅等易燃物品,致使火灾迅速蔓延。同时沙盘材质为易燃材料,燃烧后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并在短时间内封锁出口。售楼处是一个玻璃幕墙封闭的建筑,无窗户和户外楼梯,浓烟封锁楼梯后,
二楼人员无法逃生,导致伤亡扩大。事故暴露出该单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3、南京栖霞化工厂火灾爆炸事故
2010年7月28日10时11分左右,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鸿运公司组织的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
篇四:全国特别重大火灾案例
1994年11月27日,艺苑歌舞厅因舞客邢胜利将点烟后未熄灭的报纸塞进沙发的破洞内,引燃沙发,导致3号雅间起火,未能及时扑灭,大火很快蔓延整个舞厅。由于舞厅严重超员,安全通道不畅,经营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有效地组织疏散,致使233被烧死,19人被烧伤;直接经济损失280多万元。17岁的肇事者邢胜利也在火灾中丧生。
艺苑歌舞厅原是阜新市评剧团的排练厅,1900年7月改造成营业性舞厅。1992年9月由阜新矿务局海州矿电务段技术员
王文忠承包经营,其妻李革新协助管理。1994年6月,王文忠不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和验收,擅自对舞厅进行改造装修。公安、消防等部门多次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对该歌舞厅安全通道不畅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但王文忠置若罔闻,使歌舞厅留下严重的火灾隐患。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王文忠、李革新不遵守有关部门额定140人的规定,经常严重超员和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舞厅。火灾发生时,舞厅内有舞客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