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6.12.04
∙【字 号】鄂教财[2006]28号
∙红案【施行日期】2006.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鄂教财[2006]28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推动全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把学生食堂、公寓(宿舍)建设成为安全、卫生、文明、舒适的学生之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和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23号令),结合我省中初等学校的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加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是学校后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建设与管理好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作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管理措施,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全省县(市、区)以上重点中学、职业中学及有一定办学规模的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均能达到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规范的要求。
各地对中初等学校在学生食堂、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教育厅。
附件:1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
2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公寓(宿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湖北省中初等学校学生食堂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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