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导要点
(一)膳食安全管理
1.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索取的各种证明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2.食品验收由红案厨师负责,保健医生协助。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接收。
3.炊事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及手套。上岗时不化妆,不戴戒指、耳环、手镯,不留长指甲。
4.菜池、案板、地板要及时清扫,厨房机器使用后要清洗干净,灶具、墙壁(瓷砖部分)、柜子、排烟罩、排水地沟及门窗要保持清洁。
5.餐具使用后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应放在专用保洁柜内,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6.每天要对食品进行检查、整理,查看有无霉变、腐烂、变质,包装有无损坏,是否超过保质期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红案(二)活动安全管理
1.当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岗、串岗,保证幼儿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并随时注意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做好入园晨检工作,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严禁幼儿携带小刀、纽扣等危险物品及贵重物品进园。
3.班级内不存放尖锐玩具和有毒塑料玩具。教师用的剪刀、水果刀等应放置高处或幼儿触摸不到的地方。幼儿用的剪刀须是儿童安全剪刀。每天在幼儿离园后清除破损玩具,防止幼儿被戳伤。
4.组织幼儿户外活动前,要先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安全,并对幼儿讲清注意事项。活动期间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视线范围内,经常清点人数;不聚集闲聊,防止幼儿走失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多关注体弱幼儿。
5.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三)门卫及校车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管理,全园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意识。
2.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园,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严格实行来园人员登记制度。
3.负责全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幼儿离园后以及节假日期间,都要巡视检查幼儿园的门窗、水电的安全,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4.负责户外大型玩具、体育器械的卫生消毒和安全工作。
5.校车司机应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并对校车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保证校车安全。
(四)传染疾病安全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疾病流行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把好三关:入园检查关;晨、午检关;消毒、隔离、检疫关。
3.把好三个环节: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
4.一旦发现幼儿患疑似传染病时,要立即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内爆发和续发。同时,及时通知家长带患儿回家隔离,待患儿病愈后持医院证明方可回班。
5.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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