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蓓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2.08.09
【字 号】沪银监复[2012]660号
【施行日期】2012.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朱蓓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王佩雯(沪银监复〔2012〕660号)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你分行行长邱运平致我局关于朱蓓的任职资格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监会令2006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朱蓓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此复。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