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管理。
(二)岗位管理制度覆盖范围:全体在編和编外人员。
(三)岗位管理分三类: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
(四)三类岗位的配置标准
1.在编人员严格按照扎兰屯职改办核定标准、方案执行。
2.编外人员:根据医院功能任务,参照1978年《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标准执行。
3.特殊科室人员配置标准:按上级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五)岗位设置原则
1.严格标准;
2.以人为本 ;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4.因事设岗、按岗定人;
5.建立岗位聘任程序;
6.护理部、医务科、人力资源部做好落聘和待岗人员的思想工作:落聘和待岗人员按人事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人事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处理(护理部、医务科和医院投诉办公室协助处理);
7.三类岗位的管理部门
7.1专业技术人员:
7.1.1卫生技术人员:医、药、技由医务科负责管理。护理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7.1.2其他技术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7.2行政和、后勤管理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7.3工勤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8.建立健全三类岗位的职责和履行要求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撰写,护理部、医务科及各科室负责建立及修改。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9.建立健全岗位考核评价机制
各科室建立考核,评价记录,护理部、医务科负责监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合核后的聘任、调资、考核反馈等。
精选制度2:人员奖惩制度
一、行政处罚办法
1、类别
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2、处罚
1)警告:给予不高于100元的。
2)记过:给予不高于200元的。
3)记大过:给予不高于500元的。
4)被开除者,扣除当月工资、奖金。
5)记大过和被开除者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金、年假。
6)当月累计被警告处分二次者,视同记过。年度内被记过二次者,视为记大过,年度内记大过二次者,即作开除处理。
7)犯记过和记大过者,除以上处分外,还需根据其职务级别的高低进行处罚。
8)犯记大过者,不得参与公司考评,在处分撤消前,不得晋升加薪。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上班环境脏乱。
2)仪态不整洁。
3)因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务者。
5)培训课旷课。第三代身份证新功能
6)上班时间睡觉、游戏。
7)其它违纪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没有尽职尽责报告事故。
2)常违反安全规则。
3)损坏公司财物。
4)在公司内吵闹、污言秽语,在公司内赌博或聚赌围观。
5)其它较严重的违纪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
1)带醉上班或上班服用违禁药品。
2)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合理合法指示。
3)殴打他人、互相打架或挑起事件。
4)发布虚假或荒谬之言论,影响客人或其他员工工作。
5)提供虚假资料或报告。
6)伪造公司文件、无故损毁公司资料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
7)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处分
1)当月内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12个月)累记旷工10天。
2)违反公司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
4)泄露公司机密。
5)行贿受贿。
6)流氓滋事、偷窃。
7)触犯刑律。
8)其它非常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违纪行为。
7、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填写《奖惩单》,并按程序报批。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被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存入员工档案。
8、申诉程序
1)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处分提出上诉。
2)员工可首先向直属上级申诉,若对上级处理持异议,可向分(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反映,若仍未解决,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反映。
9、各分(子)公司据此办法执行。
二、奖励办法
1、类别
嘉奖(书面表扬)、记功、记大功。
2、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书面表扬)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有其它功绩者。
3、有下列业绩之一者给予记功
1)对于专业技术或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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