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见义勇为体(个人)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3.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6.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5年度见义勇为体(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2015年,在深化“平安银川”建设进程中,我市又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体和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
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倡导“人人参与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王彪、王大卫、冉建根、司红伟见义勇为体和吴世豪、丁江坤、刘志兵见义勇为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追授王彪、吴世豪2名同志“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各奖励人民币3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王大卫、冉建根、司红伟见义勇为体进行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丁江坤、刘志兵2名见义勇为个人进行嘉奖,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众以受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体(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为推进银川开放内涵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见义勇为体和见义勇为个人的主要事迹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
附件
见义勇为体和见义勇为个人的主要事迹
王永飞530 一、见义勇为体的主要事迹
王彪,男,30岁,汉族,生前系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职工。家住通贵乡司家桥村一队宋庆辉酱菜厂院内,在7·25事故中因救人死亡。
王大卫,男,53岁,汉族,通贵乡司家桥村二队村民。在7·25事故中因救人中毒受伤。
冉建根,男,42岁,汉族,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富镇苑庄村民,通贵乡苯板厂个体经营老板。在7·25事故中用钩子将中毒人员救出。
司红伟,男,56岁,汉族,通贵乡司家桥村一队村民,在7·25事故中下到酱菜池子里,将王彪推出酱菜池。
主要事迹:2015年7月25日上午10时40分许,通贵乡宋庆辉酱菜厂员工尚许民、刘正平两人到腌制车间3号腌渍池捞酱菜作业时,尚许民突然晕倒在酱菜池中,刘正平大喊“出事了”,便下去救人,随即也晕倒在酱菜池中。此时在泡菜车间装菜的职工王春英、宋渔洋、何爱莲听到呼喊后,跑进腌制车间救人,尚许民、刘正平、宋渔洋、王春英均晕倒在腌渍池内。何爱莲看到4人在池中晕倒,便跑出腌制车间向房东王大德的胞哥王大卫求助,此时上晚班后在家休息的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职工王彪听到呼救声也赶往酱菜厂,与王大
卫、司建萍(王彪之妻)等先后赶到腌制车间救人,王彪脱掉上衣进入腌渍池内施救中毒晕倒,王大卫急忙让司建萍打电话人救人,自己进入腌渍池施救也中毒晕倒。10时56分,司建萍先后拨打了110和120急救电话,并打电话向其哥哥司红伟求助。酱菜厂北侧苯板厂老板冉建根得知酱菜厂出事后,带领其子冉德良和本厂职工杨保林赶到腌制车间,在腌渍池边用钢筋钩子同前来救援的村民沈万义、杨素华、冉德良、沈万山、赵玉英、司红伟、司仲德将王大卫、宋渔洋、王春英、刘正平、尚许民、王彪(因脱去上衣,无法钩住,司红伟搭梯子进入池内将绳子系在其腰部)依次救出,并抬到腌制车间东门口施救。王彪因中毒死亡。
二、见义勇为个人的主要事迹
吴世豪,男,汉族,15岁,生前系永宁县望远镇望远中学初二(1)班学生。
主要事迹:2015年5月9日下午,吴世豪在望远庆丰商业步行街碰到同学权龙龙(男,汉族,2001年2月16日出生)、李思琦、马静婷,四人相约到唐徕渠边玩耍。权龙龙建议到唐徕渠游泳,4人一起沿着唐徕渠东侧向北行走,下午5点40分左右,权龙龙、吴世豪两人先后到唐徕渠中下水游泳。吴世豪游完上岸后,听到权龙龙的呼救声,发现权龙龙出现溺水情况,两个女同学大声呼救,但周围无人相救。这时,吴世豪立即下水救人,但由于体力不支,两人在水中挣扎了一会,最后被渠水卷走。下午6点10分左右,李思琦拨打110报警,公安、消防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打捞,均没有到吴世豪和权龙龙的踪影。5月16日、17日,吴世豪、
权龙龙的尸体先后在南梁农场、平罗县姚伏镇被到。
丁江坤,男,30岁,汉族,户籍地山东省曹县楼庄乡丁庄村,宁夏天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做股票代理人,现租住在花畔里小区13-1-501。
主要事迹:2015年5月9日下午5时许,丁江坤和妻子、女儿从超市回家,在花畔里小区13号楼1单元门口听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急声大叫:“叔叔,叔叔,快来救一下我弟弟吧,我弟弟掉水里了。”丁江坤问清落水地点,急忙翻过两米多高的小区栅栏,跑到秦渠边。此时落水的小孩已经被渠水冲到了离落水点十几米远的地方,丁江坤紧跑几步跳进水渠,游了几米抓住落水的小孩,将其举过头顶,游到水渠边。由于渠壁很滑,丁江坤顶着孩子,根本爬不上去。这时,幸好有路人经过,帮忙把他和小孩拉上了岸。当晚,小孩的家人到丁江坤家去表示感谢,但丁江坤说:“这没什么,这样的事无论谁碰到,都会伸手救一把的。”
刘志兵,男,34岁,从事农产品批发销售工作,家住灵武市梧桐树乡沙坝头村8队。
主要事迹:2014年8月13日9时许,刘志兵驾车从灵武梧桐树乡到银川卖西瓜,途经灵武滨河大道赵河鱼池大桥时,看到一名妇女从大桥中部护栏外侧跳入河中。他意识到有人跳河轻生,于是停车查看,河中除了跳河溺水的妇女,尚有一名三四个月大的婴儿漂浮在河面(跳河妇女与婴儿为母子关系,该妇女跳河时抱着婴
儿,但因目击角度限制,刘志兵之前未看到婴儿落水)。刘志兵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然后从桥西边绕下河堤跳入河中,先将溺水婴儿救上岸,又在周围众的帮助下将溺水妇女救上岸。此时,溺水妇女已经没有了呼吸,溺水婴儿还有生命体征。不久,梧桐树乡派出所民警和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先后赶到,将两名溺水者送往医院抢救,溺水妇女抢救无效不幸去世,溺水婴儿经积极救治逐渐康复。事后,刘志兵说,“虽然他因救人耽误了卖瓜,但挽救了一个婴儿的生命非常值得,这不是金钱能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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