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
1.1规范名词术语
根据《化工标准名词术语》的规定,对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规范,统一定义和表述。将文本中的名词术语逐一进行阐述。
1.2 明确强制条文
本次修订的标准主要采取了条文强制的形式。强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2.1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
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这3项指标,既是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指标,又是产品的卫生安全限制指标。它们的高低不但反映了加工工艺的控制、产品品质的状况,而且也反映了油脂的分解速度和氧化、劣变情况。上述指标过高,都会对人体的健康有害。
1.2.2限定了食用油质量的基础等级指标
1.2.3增加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条款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用转基因油料加工的原油、成品油、压榨油,浸出法加工的原油、成品油和原料原产国等都必须分别用“转基因”、“压榨”、“浸出”、原料原产“国名”等字样在标签中标识。
1.3 重新明确产品分类的等级
根据产品的用途、加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的不同,将油脂产品分为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又分为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
原油即指未经精炼等工艺处理的油脂(又称毛油),不能直接用于人类食用,只能作为成品油的原料。增加
原油这个类别,使原油在进行贸易时有章可循,同时也防止将原油直接投放市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健康。成品油则是经过精练加工达到了食用标准的油脂产品。压榨成品油是指用机械挤压方法提取原油加工的成品油;浸出成品油是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溶剂,采用浸出方法提取的原油加工的成品油。
成品油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质量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
1.4 对部分质量指标进行了调整
油脂的质量要求包括4个方面:特征指标、质量指标、卫生指标、其他(掺伪试验)。
1.4.1特征指标
特征指标中的项目和指标值的设定,等同采用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这样既有利于与国际标准接轨,也可为植物油掺伪试验提供参考。
1.4.2质量指标
增加了“过氧化值”和“溶剂残留量”两项指标。这两项指标既是卫生指标又是质量控制指标,也是衡量油脂加
工工艺及设备的重要参数,可以更加全面的反映油脂产品的质量。
原油“质量指标”中共设6个项目,包括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成品油分为四个等级“质量指标”中共设12个项目,包括:泽,气味、滋味,透明度,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值,过氧化值,加热试验,含皂量,烟点,冷冻实验和溶剂残留量。
1.4.3卫生指标
执行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1.4.4其他
注明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外,也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1.5 标签
本次标准强调了标签的重要性,除应遵循GB7718的规定外,特别规定了转基因、压榨、浸出产品和原料产国必须标识,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五个标准的质量指标内容
注:1.划有“—”者不做检测。压榨油和一、二级浸出油的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mg/kg时,视为未检出。2.黑体部分指标强制。
2.1 棉籽油GB1537-2003
表1 棉籽原油质量标准
项 目 | 质 量 指 标 |
气味、滋味 | 具有棉籽原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
不溶性杂质(%)≤ | 0.20 |
酸值(mgKOH/g)≤ | 4.0 |
过氧化值(mmol/kg)≤ | 7.5 |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
表2 压榨成品棉籽油、浸出成品棉籽油质量标准
项 目 | 质 量 指 标 | |||
一 级 | 二 级 | 三 级 | ||
泽(比槽25.4mm)≤ | — | — | 黄35红8.0 | |
泽(比槽133.4mm)≤ | 黄35红3.5 | 黄35红5.0 | — | |
气味、滋味 | 无气味、口感好 | 气味、口感良好 | 具有棉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
透明度 | 澄清、透明 | |||
水分及挥发物(%)≤ | 0.05 | 0.05 | 0.20 | |
不溶性杂质(%)≤ | 0.05 | 0.05 | 0.50 | |
酸值(mgKOH/g) ≤ | 0.20 | 0.30 | 1.0 | |
过氧化值(mmol/kg) ≤ | 5.0 | 5.0 | 6.0 | |
加热试验(280℃) | — | — |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黄值不变,红值增加小于0.4 | |
含皂量(%)≤ | — | — | 0.03 | |
烟点≥ | 215 | 205 | — | |
冷冻实验(0℃储藏5.5h) | 澄清、透明 | — | — | |
溶剂残留量(mg/kg) | 浸出油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50 |
压榨油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2.2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表3 葵花籽原油质量标准
项 目 | 质 量 指 标 |
气味、滋味 | 具有葵花籽原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
水分及挥发物(%)≤ | 0.20 |
不溶性杂质(%)≤ | 0.20 |
酸值(mgKOH/g)≤ | 4.0 |
过氧化值(mmol/kg)≤ | 7.5 |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
表4 压榨成品葵花籽油、浸出成品葵花籽油质量标准
项 目 | 质 量 指 标 | ||||
一 级 | 二 级 | 三 级 | 四 级 | ||
泽(比槽25.4mm)≤ | — | — | 黄35红3.0 | 黄35红5.0 | |
泽(比槽133.4mm)≤ | 黄15红1.5 | 黄25红2.5 | — | — | |
气味、滋味 | 无气味、口感好 | 气味、口感良好 | 具有葵花籽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 具有葵花籽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 | |
透明度 | 澄清、透明 | 澄清、透明 | — | — | |
水分及挥发物(%)≤ | 0.05 | 0.05 | 0.10 | 0.20 | |
不溶性杂质(%)≤ | 0.05 | 0.05 | 0.05 | 0.05 | |
酸值(mgKOH/g) ≤ | 0.20 | 食用油标准0.30 | 1.0 | 3.0 | |
过氧化值(mmol/kg) ≤ | 5.0 | 5.0 | 7.5 | 7.5 | |
加热试验(280℃) | — | — | 无析出物,罗维朋比黄值不变,红值增加小于0.4 | 微量析出物,罗维朋比黄值不变,红值增加小于4.0,蓝值增加小于0.5 | |
含皂量(%)≤ | — | — | 0.03 | — | |
烟点≥ | 215 | 205 | — | — | |
冷冻实验(0℃储藏5.5h) | 澄清、透明 | — | — | — | |
溶剂残留量(mg/kg) | 浸出油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50 | ≤50 |
压榨油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2.3 油茶籽油GB1176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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